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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08-19 17:12:23    来源:洛江区纪委宣教室

  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1月8日,省委巡视五组对泉州市洛江区进行了巡视。5月28日,省委巡视五组向泉州市洛江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问题反映较多的整改情况

  1.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收到的反映我区个别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建立省委巡视组交办核查小组,在3个月内将信访件按照五种处置方式做到100%了结。巡视期间,区纪委共接收7批46件(B类交办件5批19件,A类转办件2批27件),其中,业务内26件, 涉及处级党员干部有关问题1件、科级党员干部(含单位)有关问题9件、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般党员干部(含单位)有关问题8件、村(居)党员干部(含单位)有关问题8件,已开展初查25件,函询1件,转立案6件7人,作为线索由纪检室进一步调查3件;业务外20件,已全部转有关业务部门办理。

  2.区纪委对全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本人及其亲属子女违规参与经营活动、插手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对建区以来的信访件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查找案源线索,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问责。近期,严肃查处原马甲镇仙公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人黄文群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案件,出纳员杜志加挪用公款案件,涉案金额将近300万元;查处原区委委员、河市镇党委书记叶俊海收受辖区内企业和个人贿送20多万元案件。

  3.下发《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4周年 明党规守纪律”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廉政准则》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有关制度和政策规定,增强纪律意识。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谈心谈话170多人次,逐步推行区管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畅通“12380”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进一步完善抓早抓小抓预防的组织措施,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二、关于反映一些项目违规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整改情况

  1.做好流失国有资产追缴工作。针对个别项目业主单位无偿利用地面建筑物,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区委责令万投公司进行追缴。2015年4月25日,委托评估公司完成对该业主单位所利用的建筑物面积、价值进行测算评估,之后经区长办公会确认。万投公司将区政府确认的价款等情况以邮寄方式告知该业主单位,并启动法律程序,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向所辖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标的物进行保全,以确保该笔款项能顺利追缴。同时,全面规范土地出让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规范操作、运行公开、监督到位,确保项目开发建设依法依规、高效有序推进。

  2.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出台《关于开展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核查登记管理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建立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各单位、会计核算中心之间资产管理的信息交流平台,完善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平台数据库管理,实现资产透明化、动态化、网络化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核实、收益收缴、重大事项管理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各单位国有资产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中区住建局房产(原区交通局科技培训中心大楼部分店面及教室),租期为2013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合同规定若乙方需要可自动延伸不超过6个月),已责令区住建局待原合同期满后,严格执行房产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洛江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行为的意见》(泉洛国资委〔2014〕2号)的相关要求,重新确定招租方案,实行公开招租,严格落实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等。区国土资源分局档案综合大楼一、二层房产2015年8月31日原租赁合同到期,根据《泉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房产租赁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国资产权〔2012〕398号)和《洛江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行为的意见》中“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之间需租赁房产的,经报区国资委同意后可以采用协议租赁方式”的规定,该大楼一、二层由区国资委报经区政府同意将续租给农业银行洛江支行,并按照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5号)决议,参照周边房屋租赁行情,相应提高租金标准。

  三、关于罗溪镇公款吃喝接待费过高的整改情况

  1.区委责成罗溪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接待行为,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要求罗溪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我市业务招待经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严肃执行财经纪律。罗溪镇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1项制度,加强对接待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区委严格规范镇村两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重申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工作措施和纪律,不定期组织进行暗访,以公开的规范倒逼工作的严格执行,促使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2.加大问责力度。区纪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罗溪镇3名干部予以党纪立案。责成相关人员退还违规所得,罗溪镇两委退还购物卡面额折成的现金16000元,镇土地所、执法中队、规划办、财政所、林业站有关人员退还领取的违规补贴7125元,退还用公款接待私人朋友的支出1065元,连同未使用的4张购物卡面额折换的现金4000元,共计现金28190元缴入镇财政。

  3.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传统节假日前后,大面积开展专项检查,提醒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公款大吃大喝、外出旅游、送收礼金、滥发奖金补贴等违规行为。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学校、酒店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接待等问题。针对重点部门和乡镇的大笔资金支出、公务接待、公车私用、福利和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一些苗头性问题。今年来,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督查活动8轮,查处5起1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1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通报批评4起5人。

  四、关于区行政服务中心功能不够健全的整改情况

  1.加快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区委编办、区档案局、财政局、地震办、残联已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并统一归并入综合窗口。区公积金中心、医保社保已依照行政服务标准化要求建设成为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并已完成了名称、标识统一等标准化建设工作。区公安分局、国税、地税、供水供电等为市直驻洛部门,管理权限属市级,正在积极协调中。

  2.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推动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审批股室集中,审批股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网上平台集中,杜绝窗口收件、单位办理的“体外循环”现象。目前,各部门对窗口进一步授权,部门分管领导每周至少2天到中心窗口办公,并严格按照中心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此项内容将作为评分项目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3.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泉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4〕210 号)的要求,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时间节点实现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两类事项网上办理率均超过60%,普遍实现信息共享和网上办理。

  五、关于公车使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及时处置超标车辆。经资产评估委托产权交易中心待拍卖的3辆超标车,其中1辆已拍卖;1辆因多次拍卖未果且老化,故障较为严重,不具备拍卖价值,办理报废手续;1辆正按程序重新挂牌拍卖。

  2.集中开展对离退休老干部占用原配备公车的清理工作。参照兄弟县(市、区)做法,处级干部退休后不再担任社团职务的,一律退还公务用车;退休后担任社团职务的,由社团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公务用车。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区7位在社团任职的退休处级干部所使用公车已全部清理退还给原单位,今后社团组织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调配使用公务用车。

  3.严格落实《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对领导干部私驾公务用车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和《洛江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厉行节约和改进作风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公车使用管理的检查力度。今年来,开展包括禁止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等内容的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8轮,严查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对2名存在公车私用问题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六、关于干部调整交流少、重视基层导向不够,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神不足的整改情况

  通过深入调查、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形式,开展较大规模的调研,通盘考虑区政府机构改革部门班子配备、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补缺和乡镇(街道)与区直机关之间、乡镇(街道)之间的干部交流,采取“强化基层、优化机关,通盘统筹、分期分批,先急后缓、逐步推出”的调配思路,做好全区干部调配工作,以形成“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绩突出群众公认、重视重用基层一线、关心关注老实正派人”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2014年底,从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中遴选9名干部交流到区直部门工作;今年来,已完成区政府机构改革、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补缺和法检“两院”等两批干部调配工作,共涉及85人、占科级干部总数的24.5%,其中交流轮岗42人、交流轮岗面占49.4%。

  七、关于2013年差额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不够科学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查找差额竞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领导干部近亲属在“入口”考试中占比高、后备干部队伍构成比例大等情况,从严把好今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入口”、后备干部推荐选拔条件及程序,并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培养、选拔、使用基层一线干部,更加突出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进一步提升干部选任工作公认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5-22637375;邮政信箱: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大楼三楼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qwdcs_lj@163.com)。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

  2015年8月19日

  

  

  

  下载:姚秋惠  报送:郑思华 (经电话请求庄怀璇局长 同意按省纪纪要求即时报送)

  

  报送范围:省纪委外网

  

  

【责任编辑:林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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