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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就监察体系,打响新战役
2018-03-01 16:59:55    来源:杜小静

          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截至201821日,31省区市省级两会全部闭幕。至此,31省份监察委主任选出,省市区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成立。十九大召开后,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各地以先转隶、再成立、再挂牌为原则,迅速组建省市区三级监察委员会,彰显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果断行动力。

    225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建议在宪法修正案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顺应了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迫切要求。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此前,为确保工作的迅速开展,各地监察委员会一成立就组织开展了对转隶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促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力求达到“1+1>2”的效果。各地监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统筹协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赋予监察委员会的12项法定调查措施进行实践探索,为监察委员会高效运转做好充分准备。多地监察委员会一成立就试点实施留置措施,迅速投入履职,打响开局战役,体现了监察委员会坚强的战斗力。

    今年的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国家监察委员会也将产生,自上而下的四级监察体系的拼图即将完成,一张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大网即将织就。紧接着,就会是国家监察法出台,这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坚定全党全国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责任编辑:吴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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