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廉政时评>热点扫描>
警惕画“圈”为牢 “圈子文化“要不得
2018-03-19 09:50:57    来源:洛江区纪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 黄秋霞

    “你看,某某是谁的人,这次那个谁要走了,某某就提拔了。”“某某乡镇在市里做官的人多,好多大项目都落户在某某乡镇。”近日,记者在沿海某省的一个县城走访调研时,发现形形色色的圈子在社会中还是存在的,特别是官场“圈子文化”犹为“流行”。

    在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这段话警醒了一些喜好于“圈子文化”的领导干部,也一针见血地指出领导干部私下如何做好“个人自我管理”,为为官之人破除“圈子文化”指明方向。

    变了味的“圈子文化”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个人情社会,“圈子”在社会上非常多,有同学圈、老乡圈、同事圈等,“圈子”就是一个拉近感情,进行交流的情感结合体。

    但是,官场一旦形成“圈子”就变了味。官场“圈子文化”实质上是一种“潜规则”,“圈子”内的人“一人得道,其他人则受益”,“圈子”外的人“靠边站,什么也得不到”。这种现象在当下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已经形成约定俗成的“行规”。

    某县一名乡镇干部向记者吐苦水,他们两夫妻都扎根在某区最偏远的乡镇,勤勤恳恳工作十几年,同期或比自己晚参加工作但是“朝中有人”的都提拔走了,甚至在儿子中考高考、父亲病重等几次大事,想申请调到离家近的工作单位,均因“上面没人”“没去上面走动走动”而被搁置了,现在也不指望能够调动或提拔了。

    显然,党和中央在选人用人、干部交流机制上的政策都是体现公平正义,富有人情味的。但是,一些地方的一些领导却将这种政策当成了为“圈子”里的“自己人”服务的附属品,“圈子”里的人“提拔、调动一切都不在话下”。提拔“自己人”也似乎“有利可图”,让自己的“圈子文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更有甚者,有的党员干部把亲属圈、朋友圈当成自己的“钱权交易所”,自己是“所长”,亲属、朋友是“收款员”,想办事、想提拔必须先与他的亲属或者朋友拉上关系,交上“会费”入圈。而他则在“圈子”里套“圈子”,只有在他圈里人才能给办事、给提拔,想当然地以为“只要进了圈子,就是自己人”、“在同一条船上不易翻船”,把“圈子文化”经营得有声有色。

    “圈子文化”一旦大行其道,势必会导致权力的非正常运行,政治生态的恶化。曾有被查处的贪腐分子就表示,“进了这个圈子,不贪就成了另类,不贪就会受排挤,不贪也得贪。”

    记者调查中发现,还有一些“圈子”虽然危害不大但普遍存在:一些单位,一些干部,上班时间啥工作都不做,只会习惯性聚集在一起聊天泡茶、炒股玩游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样的圈子,被群众讥讽地称为“8小时圈子”。

    “圈子文化”无异于画地为牢

    “不加入一个圈子,就成为所有人的敌人;加入一个圈子,就成为另一个圈子的敌人;加入两个圈子,等于没有加入圈子。”在官场,“圈子”无异于画地为牢。

    调研过程中,沿海某县住建局一名中层干部向记者描述他们局最近发生的一个“怪象”:自从一个副局长被县纪委带进办案点后,局里好几个领导和中层干部就整天不见人影或者来上班也是魂不守舍紧张兮兮的,大家私底下都在传说“他们几个是同一个圈子里,估计都要倒霉了”。

    类似怪象在很多地方都存在。

    从近几年查处的腐败窝案来看,背后大多有“圈子文化”的阴影。如天津“武爷”案,山西塌方式腐败。“一个人倒台,一群人害怕。”怕什么?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实际上,官场里的“圈子文化”是一种以“利益”为载体的“共同体”,水深难测,但也是一种“温水煮青蛙”的慢性自杀行为,表面上青蛙如鱼得水,实则已经画地为牢,很难全身而退。

    华中某乡镇一名后备干部谢某告诉记者,本区新上任的组织部长对本区的选人用人制度进行创新,凡提必考、凡提必面,这个政策一出来得到很多干部的拥护,因为是相对公平的。可问题就出在面试环节,面试官都为县处级领导干部,处级领导干部为了提拔自己派系的人,你帮我,我帮你,形成“良性互助圈”,最终提拔上来的都是“领导们”的“自己人”,乡镇的后备干部一个也没有被提拔。

    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在项目拆迁过程中搞“小团体主义”,不是为了完成拆迁任务,而是为了给自己的“圈子”搞“福利”,拆迁项目组里的一些工作人员与熟悉的拆迁户为“利”联合,在测量时多量给被拆迁户,被拆迁户再“返利”给工作人员,自认为这种“套路”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没想到“鸡蛋再密也有缝”,实质上已经把“自己”圈在“套路”里,最终面临被追究责任甚至刑罚的困境。

    “加入一个圈子不容易,退出一个圈子更不容易。一旦进入某个圈子,就与圈子里的人形成依附关系,圈子里的人不会轻易让你退出。”有干部向记者说。有的领导干部很有“野心”,把公权力当成个人权利使用,通过滥用权利充当“老好人”笼络人心,以自己为中心打造“圈子”,让“圈子”里的人离不开自己;一些领导干部不是把自己的升迁、发展建立在努力工作的基础上,而是信奉“大树底下好乘凉”,“抱到大腿”就可以“扶摇直上”,对圈子乐此不疲,热衷与拉关系、找路子、建圈子。

    由此看来,官场“圈子文化”之所以呈现“病态性”发展,无非就是公权力的异化,以及与“圈子文化”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有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严肃告诫:“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

    也有人认为,“圈子文化”不是什么大的问题,圈子大,涉及的人多,当有人出事,组织一定会站在大局的角度考虑,只会“杀鸡儆猴”,并不可能“一锅端”,所谓“法不责众”。但事实真是这样吗?法律就这么没威信?

    “圈子文化”之治

    “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习近平总书记曾斩钉截铁地指出。

    对待“圈子文化”,中央的态度是相当鲜明的。那么如何破除“圈子文化”?要对症下药,从不敢、不能、不想三个层面多管齐下。

    要从法治和制度入手,从严惩治“圈子文化”形成的腐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就作出禁止性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虽然相关纪律规定为“圈子文化“提出纪律尺度,但远远不够,仍需要加强反腐败立法,特别是针对窝案、串案中主犯、从犯的量刑方面加以明确,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发现的腐败圈子,不管涉及多少人,都要“一竿子插到底”。

    要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与制约,让“圈子文化”无所依附。大力推进党内民主集中制,促使权力的实施民主化、透明化,在明确一把手的权力,也要明确其他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的权力,促进决策与执行的相互约束与监督,以民主机制抵制“圈子文化”。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首关不过,余关莫论”。 2014年1月,中央就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上到下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的要求,但尚需防止过程的干预与暗箱操作。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评价、选拔、使用干部,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搞小圈子、团团伙伙、信奉好人主义的干部没市场。

    于此同时,还要抓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建设,共产主义与“圈子文化”是格格不入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看待“圈子文化”与党纪国法的关系,自动远离“圈子”,把重心放在工作上,做到自律、慎独、慎微。

【责任编辑:陈锦坤】

版权所有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泉州市洛江区监察委员会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闽ICP备1602577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50402880099号

联系邮箱:ljjwzxb@163.com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