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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反腐败斗争的曙光继续前行
2018-03-26 10:00:11    来源:杜圆圆

    全国“两会”是中国的一场盛会,牵动着亿万中国人的心,很多国家的大政方针都在“两会”期间商议解决。今年的全国“两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涉及监察改革的11处,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监察委员会”一节,国务院机构改革将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国家监察法,这些都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法治保障。

    腐败现象是一种腐蚀剂,严重侵蚀着党和国家的肌体,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国家的正常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反腐败,讲廉政,除此之外,我们别无选择。”

    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老虎苍蝇一起拍”、巡视全覆盖、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再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立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出台国家监察法等一系列举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迎难而上、勇毅笃行的执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经过全党共同努力,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但“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因为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反腐败法治建设已进入新的里程碑,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抓下去。要保持反腐不松劲,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继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打铁必须自身硬,律人者必先律己,还要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责任编辑:吴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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