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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岂能为私人站台
2018-11-26 16:11:03    来源:福建日报

  常德市鼎城区委原书记刘定青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帮助其弟替他人承揽工程,其弟收受承建商杨某财物100万元。日前,湖南常德市纪委通报五起典型案例,一批党员干部通过“提篮子”谋取私利,被严肃查处。

  “提篮子”是一个反腐新词,指的是一些人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充当中介,借助权力效应为自己和他人站台,从中牟取私利,实现“借鸡生蛋”和“空手套白狼”。“提篮子”体现在政商勾肩搭背,逾越了纪律、法律、道德的界限,其结果是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污染了政风民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防止公权力为私人站台,既要打击“提篮子”的掮客,又要惩治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既要打击受贿者,又要打击行贿者。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进行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杜绝制度的漏洞,纠偏权力的任性妄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力度,防止官与商勾肩搭背、损公肥私,引导权力和商业各安其位、各负其责、各得其所。(叶维达)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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