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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成效
2021-11-16 11:00:00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委

区教育局

整治校园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等乱象,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区教育局通过走访辖区校园周边的小卖部、奶茶店、小餐馆等,调查摸底是否有为学生提供手机寄存服务,让经营者签订《校园周边商户诚信经营承诺书》,共签订承诺书16份。同时,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存在寄存手机、租手机给学生现象的3家店铺,上门检查,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停止相关违规经营活动。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区教育局先后印发《洛江区“点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我区校外培训机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泉州市洛江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暂行规定》等文件,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的证照审批、培训行为、场所安全、收费管理、宣传广告等办学规范。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召开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和规范管理培训会,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按照疫情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停止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联合执法14次,责令19家培训机构进行整改,拆除违规广告20处,停止审批3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大美洛江”微信号公众主流宣传媒体,公布《洛江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致参加校外培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关于双减工作致全区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举报电话,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综合治理,发挥社会和家长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保障培训学生的合法权益。

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着力解决家长接送后顾之忧。

区教育局印发《洛江区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及《洛江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教师劳酬补助及服务性收费标准实施方案》。推行每周5天、每天2小时多时段可选择的“5+2”课后服务模式,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两个目标。

区卫健局

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推进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

区卫健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医联体医疗机构内、基层医疗机构对上级公立医疗机构属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印发《洛江区医疗卫生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方案(试行)》,争取尽快成立区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为辖区内各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供技术保障。

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

区卫健局印发《洛江区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督促辖区6家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因地制宜制定创建实施方案,通过方案的分阶段落实,逐步夯实问题整改成效。各公办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公开挂牌“无红包医院”、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制作致患者及家属的一封信、重点场所张贴创建宣传标语、LED滚动播放宣传内容等形式,公开承诺创建“无红包”医院,主动承诺、践诺。同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患者及家属不送“红包”,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自觉抵制“红包”。实行创建活动分级分层负责制,落实创建主体责任。督促各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将创建活动的任务落到实处,分层分级,杜绝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点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回访病人1701个,点评处方6543个,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区医保分局

整治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恶性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

区医保分局联合公安分局、卫健局印发《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合力,明确整治目标、整治对象、进度安排及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组建工作组,第一时间对省医保局移交涉及我市辖区2868条“嫌欺诈骗保疑点数据”进行再次分解分析,采取抽查病历、院内系统清单、现场询问医生等多种方式现场核查疑点数据涉及11家医疗机构,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检查、换药和理疗疗程中重复收取诊查费等现象,涉及金额0.87万元,已将违规情况移交给医保分中心跟进处理。

区民政局

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加强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区民政局印发《洛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召开全区点题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重点对八类对象进行排查和家庭情况调查。加强部门工作协调,多次与区公安分局、人社局、医保分局等部门衔接,比对数据,完善对象信息,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对象比对排查,在省民政厅提供数据896人的基础上,经与其他县区比对后户籍在洛江的转入67人,新增排查其他困难群众35人,疑似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对象7人,合计对象共1005人。省民政厅要求排查对象中,已纳入或正纳入低保程序的77人,其中医疗自费4万元以上对象43人,重度残疾人对象34人。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一次性临时救助的78人,其中医疗自费4万元以上对象49人,重度残疾人对象28人,12349热线求助对象1人。新增排查其他困难对象35人中,已纳入或正在纳入低保的13人,已纳入或正在纳入特困的2人,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一次性临时救助的5人。疑似符合孤儿、无人抚养儿童保障7人中,已纳入或正纳入孤儿保障的3人,已实施或正在纳入实施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的4人。

区人社局、区住建局

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

区人社局采取“五个一”举措,综合运用“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集中排查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宣传3场次,组织48家施工单位和部分建设单位贯彻落实专题整治要求和自查排查,发现并协调处理欠薪隐患或劳资纠纷问题6件,为96名劳动者追发劳动报酬205.4万元,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个。

区住建局印发《洛江区住建局关于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所有新报建、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向施工单位提供支付担保。开展2021年度上半年在建项目发承包行为及劳务实名制执法检查,抽查房建项目6个,市政项目2个,发出9份督促整改通知单,共计整改问题59条。协同人社部门落实施工现场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共收到建筑工程工资保证金缴存申报表19件,保证金退还审批表9件。

区住建局

“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

区住建局组织物业公司开展物业小区公共收益自查自纠,目前收集到物业公司上缴的《公共收益自查自纠情况表》共47份。召开公共收益整治工作推进会,对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一批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管理,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经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授权委托第三方财务审计公司对57个住宅物业小区的公共收益进行抽查核实。截至10月底,公共收益金额总计为342万元,应当存入专户的公共收益累计金额为239.68万元,已存入243.1万元。其中存入洛江区公维金专户金额67.23万元,存入业委会专户金额175.87万元,已督促37个小区物业对公共收益情况进行公示、督促15个小区物业与业委会对接结算清楚。

“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规范保障房管理”方面

区住建局印发《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通过保障房管理系统年审,对全区在保和轮候人员进行年度复核,累计完成年审20户;区住建局联合相关街道(乡镇)和管理单位进行全覆盖入户走访,已走访547户。目前我区已按要求做好公租房系统数据的整理与上报,完成对公租房合同情况的梳理,未发现问题。

区生态环境局

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工业生产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开展“静夜守护”行动。

区生态环境局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印发《关于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音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协调机制。深入宣传发动,利用企业通信群、网格化监管群等渠道广而告之,向企业传递噪声管控信息,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打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发动各企事业单位做好噪声管理。

通过投诉处理、日常巡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检查指导相关企业、单位和群众改正噪声污染行为。整治期间,区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约80人次,联合城管局、公安分局检查建筑工地、餐饮娱乐场所8家次,指导4家建筑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噪音防治,责令3家企业改建升级降噪措施;区城市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约252人次,制止建筑工地夜间超时施工行为5起,立案处罚3起,罚款9000元;区住建局共开展执法检查22次,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区公安分局共出动警力439人次,排查场所点位共163处,发现并督促整改噪音污染问题25家处,联合区文旅局、市文化执法支队检查2次,发现问题3处;区文体旅游局共出动检查人员68人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4次,检查娱乐场所20家次,开出整改通知书3份,现场督导立即整改相关噪音污染问题;区交警大队共开展执法检查18次,出动执法人员83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3 次;积极推动中心城区禁鸣区设定工作,共制作禁鸣标志牌17块,目前已划定中心城区禁鸣区并向社会公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洛江区网络餐饮“脏乱差”现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网络餐饮“脏乱差”专项检查,以餐饮后厨为重点,突出重点领域检查。通过实体店现场检查,指导网络餐饮经营户加强环境卫生清理,有效使用消毒柜,增配防蝇防虫防鼠设施,按照要求配置加盖垃圾桶等,全面优化厨房布局及硬件设施,细化就餐区环境、设施、清洁和消毒操作要求,及时处理未按照规定上传并更新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88人次,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513家次,网络餐饮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整顿。查出问题清单线索100件,已整改55件,报请市局协助下架44家次,发现使用虚假食品经营许可情况1起正在进一步处置中,对抽检不合格的餐饮经营户立案3起,案件仍在办理中。

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投配料记录、食品添加剂采购记录等关键过程控制材料。存在问题的,均提出限时整改意见并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材料。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15家次,小作坊4家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组织辖区现有33家食品生产企业的40名质量管理人员参加2021年度食品安全考试,合格37人,其余人员仍在补考中。

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确定抽检食用农产品300批次,食品生产环节预包装食品50批次(已完成抽检50批)、流通、餐饮、网络环节预包装食品700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抽检519批,其中网络餐饮环节不合格3批次。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依法送达《检验报告》等材料,开展风险排查,督促经营者查找不合格食品的产生原因,开展召回工作,并将不合格线索移送四大队处理。

组织全区34家食品生产企业的36名质量管理人员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内容,并制作《食品生产企业“两超一非”自查情况表》《食品生产企业“两超一非”承诺书》,要求各企业排查生产过程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数量以及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

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安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泉州市洛江区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以商场、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婴幼儿洗浴中心等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逐一发放化妆品经营责任告知书,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告知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并建立台账等。通过有奖问答、科普展览、宣传单、宣传广告等,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场,发放儿童化妆品宣传资料1000份(含小礼物)。

聚焦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情况、所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情况等情况,以风险较高、特殊用途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针对性抽检。坚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问题导向,严查销售“三无”化妆品、过期或自制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非法添加、违法宣称功效等违法行为。自开展专项以来,共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40家次,配合市局对2家儿童化妆备案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配合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抽检,抽检化妆品4批次,快速检测儿童驻留类化妆品5批次。移送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案件线索3条(现场移交2条、书面移交1条), 主要涉及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经营未经备案普通用途儿童化妆品。

区交警大队

整治查纠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交警、辅警执法更规范、文明、合理。

区交警大队通过对道路停车泊位合理施划、合理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规范查处违法停车问题治理,统筹疏堵保畅和违法治理,使得查处违法停车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文明、合理,引导驾驶人依法依规停车,减少了违法停车现象,实现了查处违法停车执法“三下降、两提升”,实现城市道路违法停车查处总量下降10%以上;城市道路夜间违法停车查处量下降30%以上;城市主要道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以外的道路违法停车查处量下降30%以上;群众对查处违法停车执法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水平显著增强。

印发《治理查处违法停车执法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做全面排查工作,组织专班专人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对账销号,停用存在问题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并要求整改,至复核确认后方可重新启用。共排查整改违法停车取证设备排2处、辖区停车泊位共计4579个、新增停车泊位284个、排查出的疑似不合理泊位82个、现有禁停标志、标线53处、新增2处。制作22000份“文明随我行 车辆规范停”宣传海报、宣传单,开展宣传提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依法依规设置查处违法停车交通监控设备,同时落实开展人性化执法,对于轻微违法不予处罚,首次违法予以书面警告。认真审核违法停车信息存在问题的不予录入系统。

区自然资源局

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区自然资源局印发《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洛江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联席协调会议制度》,帮助解决农村村民建房需求。同时,通过座谈、发放宣传单、手机彩信等形式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严守耕地红线”和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天地网”综合执法监管平台疑似新增图斑核查判定和日常巡查等方式,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截至目前,我区“点题整治”16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区农水局

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区农水局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召开工作部署会,积极推进“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充分运用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督促指导各乡镇完整登记资产资源台账、录入经济合同,监管做账进度及租赁(承包)合同兑现。率先开展“银农直联”试点工作,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对接,打造具备网上审批、转账汇款、网上查询、电子对账、财务公开等功能的“银农直联”管理平台,加强村级资金流向监管。开展村(社区)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共核查经济合同125份,共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

整治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区农水局设立并向社会公开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指定专人建立工作台账,跟踪落实督办,共收到饮水安全监督及信访等群众反映的问题3个,已全部解决。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区级财政今年投入200万元,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274.5万元,用于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和8个集中式供水工程项目,受益人口约1.74万人。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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