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六要”举措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6-03-31 09:50:34 来源:区财政局纪检组
一要严格按照《洛江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对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二要在全区财政系统内部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区、镇两级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三要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制定出台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相关基本制度,防范内部管理风险。四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预算项目及重要专项资金特别是产业扶持资金等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价。五要加强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房产租赁行为实施意见》,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制订完善《关于加强区属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监管。六要会同区直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扶贫、低保、救灾、新农合等重要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资金安全及效益。
【责任编辑:宋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