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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责任清单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2016-06-08 08:24:38    来源:区执法局纪检组

    为了防止“两个责任”虚化、空转,区执法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出台《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深入推动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落实。

    在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了局党组班子、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及股室、中队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局党组班子责任清单从“明确目标抓管理、坚持导向育人才、从严治理转作风、履行责任抓执纪、健全机制促落实”五个方面明确了19项具体内容。局党组书记责任清单从“组织领导之责、支持解难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以上率下之责”五个方面明确了18项具体内容。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从“参入落实之责、分工分管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报告之责、示范自律之责”五个方面明确了17项具体内容。股室、中队负责人责任清单从“践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管、推进源头治腐、配合执纪办案、自觉接受监督”五个方面明确了14项具体内容。在配套出台的责任追究办法中,明确列出了12种责任追究情形。

    在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中,从9个方面明确了纪检组的责任,主要侧重于强化纪检组的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配套的责任追究办法结合区纪委对局纪检组的考核要求,详细列出了6种责任追究情形。

    两个“责任清单”的出台,从根本上对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组监督责任的落实及强化责任追究提出了详细、明确的要求,有效强化了局党组、纪检组及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从而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责任编辑:宋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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