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洛江区纪委部门预算
目录
2019年度洛江区纪委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9年度洛江区纪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度洛江区纪委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泉洛财〔2019〕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洛江区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监察工作。行使监察职能,对所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三)承办区委和市纪委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纪委部门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洛江区纪委监委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区委中心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巡视巡察各项工作。
(二)落深落细落实“两个责任”。
(三)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四)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六)狠抓队伍自身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纪委部门收入预算为928.94万元,比上年增加204.91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监察委,派驻机构全覆盖,人员增加及办公费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8.9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28.94万元,比上年增加204.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9.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0万元,公用支出336.44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28.94万元,比上年增加204.91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监察委,派驻机构全覆盖,人员增加及办公费用,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400.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津贴补贴等支出。
(二)事业运行55.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津贴补贴等支出。
(三)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22万元。主要用于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及维护,作风整治等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8.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3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数)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度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预算(控制数)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安排预算(控制数)5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6万元,公车购置费25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218.75%,主要原因是:成立监察委,检察院调拨2部执法执勤车至我单位,我单位现共有执法执勤车4部;2019年拟报废到年限旧车1部,新购置执法执勤车1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纪委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44万元,比2018年减少9.8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纪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纪委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纪委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2、有关情况说明
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