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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助力惩治腐败驶上快车道
2019-03-28 16:30:00    来源:区纪委监委

  十八大以来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有效的反腐败力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组建,国家监察体系总体框架初步建立。

  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设置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是加强党对反腐败统一领导,形成制度化、法制化成果的需要,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全过程全方位的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需要。

  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近一年来,提升了反腐工作效率,反腐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反腐败力量分散在纪委、行政监察机关、检察院反贪机构等多个部门,存在管理多头、政出多门、效率不高等问题。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机构和人员,反腐败的工作力量更加集中,配置更加合理,监督执纪一线力量得到大幅度扩充,有效提升了办案效能。

  在监委成立之前,纪检机关的调查结果不能作为证据直接用于司法审判,案件有关材料移交后,检察机关必须重新立案侦查、重新取证、重新制作笔录。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监委被赋予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权,并与纪委合署办公,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可以同时启动、同步进行,监察机关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纪法衔接更顺畅更有效,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六盘水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邓志宏案,从立案调查、采取留置措施到移送司法机关,仅用一周时间。东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东阳江镇农业和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徐某某虚报冒领涉农财政补助资金案,仅仅10天就办结了这起留置案件。这两起案件得以快速高效办结的背后,是最大化释放监察法的法律效力,是得益于监察法的制度优势,得益于监委成立带来的反腐力量的整合,得益于队伍的深度融合。

  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173.7万人次,对52.6万名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对13.5万名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数量创40年来最高。这一串串数字的背后是推动形成了的清正廉洁环境。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系洛江区纪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组干事  邱汉卿)

【责任编辑:王宇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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