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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2021-10-09 15:43:46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委

根据福建省纪委监委通知要求,从即日起洛江区纪委监委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来访群众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主动接受手部消毒,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进行身份信息登记。

二、来访群众应自觉服众安排,有序入场,严防聚集性疫情风险,集体访只允许3人及以下进入接访场所,其他人员就地疏散,严禁在接访场所及周边逗留或聚集。

三、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倡通过网络、电话或来信等非接触方式检举控告。

特此公告。

洛江区纪委监委

2021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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