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3-10 15:15:00    来源:中共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724日至823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99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自觉。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最严肃最紧要的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一是全面动员部署。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整改动员会;于9月1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党组按要求于10月22日召开区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推动全局上下进行查摆落实、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党组带头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建立整改台账。建立整改进度台账,落实整改销号措施,倒排工作进度。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从严从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全面铺开、高效落实。各股室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将每条反馈意见都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力求整改实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巡察整改的全过程,确保反馈问题迅速整改到位。一是细化整改措施。突出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关于印发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梳理剖析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把反馈的4个方面11项共42个问题逐一细化分解,制定110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明确工作的“路线图”,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细。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立足具体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又突出长效治理,强化建章立制。通过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积极完善制度来推动整改、巩固成效,从根源上堵塞漏洞,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目前,已制定完善制度6项,今后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对工作制度动态更新完善,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落实“大学习”热潮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工作。2021年1-11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集中学习11次,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等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次,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推动学习新思想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书记于11月19日前往虹山乡苏山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支部书记于5月25日、26日分别前往虹山乡苏山村、马甲镇炉田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三是原国土资源分局党员重新撰写“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心得体会、原林业局党员撰写《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心得体会》。

(2)针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严肃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局党组书记牵头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二是指定专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进行考勤管理,2021年3月17日局党组书记上专题党史党课,8月12日局支部书记上党课均按照考勤要求落实签到。三是对学习研讨发言提纲相似度较高人员进行强调学习教育,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四是2021年11月29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及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的意见》,并对今年撰写的调研报告进行审核把关上报。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推进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确保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竣工验收任务见底清零。①罗溪辉煌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于2021年7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目前竣工验收存在问题基本整改完毕,正处于植被管护期。②河市镇土岭坑建筑用花岗岩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目前竣工验收存在问题基本整改完毕,正处于植被管护期。③河市鹰岭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于2019年1月完成初步验收,下一步将督促业主及施工单位加快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二是持续做好后期整改管护。督促治理责任单位切实做好植被管护工作,枯死植被及时补植,确保植被成活率和复绿效果。

(2)针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缺乏手段,助力脱贫攻坚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巩固扶贫开发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我区“点题整治”16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加快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产业发展支撑。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自查,通过市级复查。积极推进森林人家建设,2021年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加强家庭林场名录管理,创建示范家庭林场1家。三是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根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江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洛政文〔2021〕16号)要求,组织各乡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累计已完成批复村庄规划14个,已完成技术论证待报批的12个。

(3)针对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工作部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科学制定洛江区2022-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和2021-2025年及2022年度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共清理松枯死木8085株,除害处理率100%,完成林分采伐改造969亩,完成松林改造提升任务1231亩,占总任务数的100%。二是根据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评分项目,认真组织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全面完成2021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2019年度、2020年度考核分别排名全市第一和第五。

(4)针对落实泉州市关于“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和事关民生“XIN”行动缺乏力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联合乡镇街道、项目业主单位、区税务局,持续做好办理安置房的宣传工作,定期到安置小区内驻点答复,提高安置房办证率。2021年以来,共办结安置房转移(分户)登记101宗,登记平均用时0.15天,比2020年平均用时0.19天有所提升。其中,截止2021年12月9日桥南花苑、沈海高速复线安置小区、后埭安置小区等安置小区转移(分户)总登记具备办理条件的安置房1790宗,办理安置房分户转移登记852宗,办证率提升至47.6%。罗溪沈海高速复线一、二号安置小区共安置住宅227套,车库及储藏间11个,共送件办结219套,办证率达92%。

(5)针对执行区委区政府部分决策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纳入“项目攻坚年活动”任务数12个,面积1025亩,已上报省厅审查12个,面积1025亩,任务完成率分别占100%、100%。纳入洛江区10个专项行动中“抓征迁交净地百日攻坚”的工作目标3个,均已完成。二是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已约谈区自然资源局经办人员,并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指导。原国土资源分局已于2019年2月19日答复并提供申请公开材料。我局2019-2021年已累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宗,均已按时答复。

3.关于履职尽责仍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重新修订完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二是2021年来共召开15次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议,指定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党组会议内容,尤其是每位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班子会议形成的最后结论。三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件行文工作,加强对各类文号的规范使用。

(2)针对城乡规划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江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洛政文〔2021〕16号),组织各乡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累计已完成批复村庄规划14个,已完成技术论证待报批的12个。2020年1月1日已将农村宅基地规划、用地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宅基地申请,并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①线上线下服务指导乡镇规范建设规划许可工作。线下经区农水局组织,完成对全区乡镇宅基地管理人员如何颁发乡村规划许可证的培训;应罗溪镇政府邀请,派出工作人员对罗溪镇宅基地管理中颁发乡村许可证进行专题讲课。②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取得各乡镇的用管系统帐号。③通过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印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发放到各乡镇。二是洛江片区单元控规已编制完成提交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进行审核报批,2021年6月市局已正式发函规划相关后续手续由市局办理。泉州市洛江区350501-22-B-01地块(泉州市汽车客运北站),已完成单地块建库至省厅用管系统。

(3)针对土地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已出让“未净地”的项目用地及时协调乡镇(街道)净地处置到位。6宗存在“未净地”问题项目:3宗工业用地已净地并开工建设;3宗存在诉讼纠纷的项目中,1宗已结案,2宗正在调解中,均已净地。(2)严格按《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和《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泉洛政文〔2018〕103号)文件精神落实“净地”出让规定,招拍挂出让宗地前,属地政府均出具净地说明。(3)拟定《关于地价联席会议暂行规定》和《关于完善用地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区政府分别于2021年8月13日和11月8日研究通过,净地完成前一律不得出让,目前用地联席会议、地价联席会议已按照前述规定实施。

(4)针对个别审批许可审查不够严谨细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林木采伐审批事项清单、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修改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法律法规及办法执行。对上述《通知》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如林木权属不清或存有争议的等不符合采伐申请基本条件不给予核发采伐证。督促乡镇林业工作站及时将集体林审批采伐情况,于采伐前在本站公示栏和采伐林木所在村进行公示,增强服务意识,打造有序、高效的服务体系。二是在招拍挂过程中严格落实“净地”出让规定,在宗地出让前,属地政府均出具净地说明。在房地产用地出让时严格按照闽委办发〔2014〕18号精神贯彻落实,未违规设定前置条件。

(5)针对监察大队执法问题较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第十八项之规定,区自然资源局已具备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和林业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行政违法案件的相关职责。二是鉴于2021年9月之前,相关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无对处没收行政处罚的物权处置有明确规定,自然资源执法部门无行政强制执行权,因此没收的物权应当移交当地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处置;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法将没收在非法转让或者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于九十日内交由区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依法管理和处置。对于处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的,我局将依法移送法院裁决,并根据裁决督促执行机构执行到位。三是加强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规范法律文书格式标准;梳理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严格执行各级自然资源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定期、不定期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件评查。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牢的问题

(1)针对研究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已研究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根据文件精神落实开展一年2次的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和10月22日召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排查和梳理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点。

(2)针对“七个纳入”机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体现意识形态内容。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七个纳入”机制,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在2021年度及之后的年度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中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党员干部在年度考核自评内容要体现意识形态内容。

(3)针对“学习强国”推广运用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分通报机制,通过系统后台实时掌握学员的学习情况,定期对学习过程进行指导、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估,每周三通报学习情况,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深不实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1年4月26日、9月29日两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深落细落实。二是强化廉政谈话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每年至少2次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做到经常提醒提示,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落实局党组书记上廉政专题党课要求,2021年10月29日,局党组书记围绕“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题,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专题党课。四是严格落实《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闽委办发〔2016〕56号)及区委有关要求,要求党组成员按规定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同时加强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已于9月17日成立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同时根据2021年6月份局领导班子分工及干部职工调整情况,对工作岗位调整的人员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二是根据区级廉政风险防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针对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化各种类型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①2021年9月29日召开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上级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②2021年7月1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③2021年8月24日,局党组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股级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④2021年10月29日,局党组书记围绕“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题,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专题党课。⑤2020年12月4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台商投资区廉政教育基地。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文山会海”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泉州市洛江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执行精文简会有关规定,对以文件落实文件的不正之风进行制度性规范,持续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我局2021年1-11月份共下发116份文件,同期去年减少37.93%。二是切实压缩精简会议,做到不开无明确目的、无实质任务的会,不开例行公事、不解决问题的会,不开虚张声势、形式大于内容的会。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自然资源局共召开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共计30次,月均降至1.88次。三是制定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任务安排,2021年9月以来,共召开集中学习3次,专题学习研讨3次,并由会议主持人做学习总结强调意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针对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调整村(社区)“一揽子”挂钩点的通知》(泉洛委办〔2019〕52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挂钩联系村工作的通知》,2021年5月,各下拨2万元支持挂钩村(马甲镇炉田村、虹山乡苏山村)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治。二是根据泉洛委〔2018〕40号文件规定,各乡镇政府为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做好项目选址、宣传发动、群众意见征询、土地权属调整、面积登记造册、拆迁补偿、工程施工监督管理、土地整理后重新安排土地等工作。我局已结合日常工作,积极与各乡镇沟通交流补充耕地政策及形势;目前尚未开展新的土地整理,在开展新的土地整理项目选址时,我局还会继续与各乡镇、村充分沟通。三是针对河市镇鹰岭采石场现场大量废石处置问题,经我局和河市镇政府协商,最终由河市镇政府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向我局缴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加强今后工作过程中的沟通交流,改善沟通交流方式,针对存疑问题,通过采取电话沟通、面谈等方式促进问题顺利解决。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仍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3年12月在参加培训多报节假日加班费240元、执勤补贴160元已清退;2013年10月外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期间多报的节假日加班补贴240元已退回。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今后加强审核,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2)针对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转发《〈泉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市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洛委办〔2021〕21号)文件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二是2013年12月列支在南京市接待费用180元已清退,组织人员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三是规范用餐接待报销程序,把好财务审批关、加强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原国土资源分局2014年1月多报出差住宿费1540元已退回;2018年11月多列支到苏州培训伙食补贴40元已清退;2013年9月多报伙食补贴和杂费130元已清退,离职人员暂缓清退。二是2013年7月-2015年8月原林业局多报支干部职工出差乘坐一等动车票10趟次,共计114元已清退;2013年7月-2018年2月原国土资源分局共多报支干部职工出差乘坐一等动车票17趟次,共计182元已清退。三是2016年1月12日派车前往福州多报销当日市内交通补贴80元已清退。四是严格执行《泉州洛江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规范差旅费开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今后加强审核,杜绝类似情况。

(4)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原国土资源分局闽C35A19车辆2013年7月12日-2014年1月10日期间累计现金加油已清退2091.11元。二是印发《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车辆管理的通知》,加强日常执法车辆使用管理。

(5)针对工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11月已完成机关工会整合,并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二是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补充登记2013年-2016年工会记账凭证。三是根据《洛江区总工会关于转发泉州市总工会<关于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会经费收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精神,工会会费补缴时间为2018年1月起。四是组织工会财务人员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规范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五是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2021年11月制定印发《洛江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工会慰问内控制度》,确定慰问标准。

(6)针对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后将严格根据合同规定保留质保金,规范填写工程合同、结算审核书。二是河市、马甲、虹山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抓好履约保函续保工作。对正在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开展履约保函检查。建立土地整治项目履约保函定期检查制度,预防类似情况发生。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要求,规范工程项目合同和完善工程验收报告。

(7)针对其他财务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有关要求,严格履行采购程序。2021年已按采购程序购买白僵菌粉炮2.0万发。二是已核对单据、所附清单,确认列支金额与所附清单一致,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对报销凭证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报销。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局党组于2020年12月、2021年4月26日两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于2021年4月制定印发《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与2021年度工作计划。

(2)针对党组织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区农口系统党委已于2020年10月12日印发《关于撤销泉州市洛江区林业局支部委员会的决定》(泉洛农口委〔2020〕1号),撤销原区林业局党支部。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认真执行换届选举制度,严肃换届纪律要求,按期换届。三是加强印章管理,制定出台《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前通知领导班子成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2021年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均未出现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年上党课1-2次,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2021年1-11月,共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2次。三是认真落实党员“五个日”制度,制定年度党员“五个日”工作计划,建立政治生日档案,发放党员政治生日贺卡,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每月制定主题党日方案,2021年1-11月共开展主题党日11次,其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于2021年5月26日前往晋江经验馆开展“传承晋江经验,厚植为民情怀”主题党日活动,于2021年10月15日开展“看红色电影、学百年党史”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老党员慰问,2021年7月1日支部书记带队走访慰问党内2名退休老党员并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四是严格执行“三诺”制度,组织开展党员2021年度承诺并进行审核,支委委员承诺书上报党委审核。

(4)针对党费收缴存档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中组发〔2008〕3号)要求进行党费收缴,将每月15日定为党员党费缴交日,由专人负责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每月更新,动态管理。

(5)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0年7月21日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共制定“三会一课”等九项制度,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二是为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确保党员便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乡镇林业站共有党员4名,对其中3名在乡镇林业站上班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在乡镇机关党支部,1名在局机关上班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在局党支部。三是开展老党员慰问,2021年7月1日,支部书记带队走访慰问党内2名退休老党员并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为退休老党员订阅报纸,并邮寄常驻地址。四是编印《党员应知应会知识》分发给党员干部,要求熟记于心。

2.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10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强调在党组会上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原则,不随意简化或者变通决策程序。二是对提交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的事项,要求每位党组(班子)成员会前对研究事项要逐项酝酿考虑,会中均要发表意见,“一把手”归纳意见作为结论。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指定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党组会议内容,尤其是每位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班子会议形成的最后结论。

(2)针对大局观念仍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好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前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要求班子成员充分了解非分管业务议题内容,确保充分发表参会意见。二是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于每年底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局机关工会年度工作汇报,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党组会,听取局机关工会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局机关工会已于2020年11月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并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工会活动。

(3)针对班子成员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6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分工、股室人员分工事宜进行研究调整,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实行AB岗负责制,A岗不在时,由B岗责任人履行相应职责。二是对乡镇国土所、局股室人员分工进行轮岗交流,实现机关、派驻乡镇机构之间流动,有效打通干部交流的通道,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4)针对担当作为精神仍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原林业拆迁安置办公房交予国资委,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统一管理,以防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加强团结协作,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要求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更好凝聚共识。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干部职工结构配比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机构改革现状,2021年6月底,对乡镇国土所、林业站工作人员进行整合,所站合署办公,充实林业站队伍力量,优化基层干部年龄结构。

(2)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区自然资源局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规范日常考勤,从2021年9月底开始,按照作息时间,工作人员在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进行签到和签退。二是制定印发《干部职工外出或休假请销假制度》,使全局干部职工外出请销假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将《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发送至每位干部职工,要求党员和公职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提前主动向单位报告。已有2名公职人员按规定报告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3)针对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未按有关规定上缴单位集中管理出国境证件以及未按规定保留党籍手续等4名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二是印发《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加强干部出国(境)证件的管理,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以及审批制度,2021年暂未有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对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于2021年9月1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二是支持配合上级对我局的相关审计工作,今后将严格执行对审计调查报告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形成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2)针对主题教育整改工作虎头蛇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1年10月22日召开党组会,对主题教育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再部署,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目前2项需长期整改的均已完成整改。

(3)针对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2018年省委巡视二组反馈意见涉及原林业局尚有1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关于区级森林公园项目建设,2018年已完成2家(乡韵、虹山石龙谷)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书,因2家单位为私营企业,为非公益性,未能通过区级森林公园创建。二是针对2019年市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六个落实”专项交叉巡察发现问题涉及自然资源局尚有3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①兴泉铁路工程安置项目。经充分协调沟通,兴泉铁路安置房项目按使用集体土地报批,目前所属乡镇政府正在进行安置户清点统计、总平面布局图调整等用地报批前期准备。我局将继续密切配合,指导办理用地手续。②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为切实完成初验问题整改,我局已多次与所属乡镇政府沟通协商,将和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对该部分土石方做有偿处置(要求施工单位缴交矿产资源价款,或者按评估价直接抵扣治理工程款)。③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鉴于2021年9月之前,相关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无对处没收行政处罚的物权处置有明确规定,自然资源执法部门无行政强制执行权,因此没收的物权应当移交当地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处置对己移交的物权,己分别致函相关乡镇街道,要求分类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告知我局;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法将没收在非法转让或者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于九十日内交由区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依法管理和处置。对于处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的,我局将依法移送法院裁决,并根据裁决督促执行机构执行到位。三是针对主题教育整改的问题。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年上党课1-2次。2021年1-11月共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2次。②2021年11月29日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的意见》,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开展基层调研工作,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调研,并于2021年7月形成1篇调研文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组共移交问题线索1件,目前已办结1件。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担当作为精神仍有欠缺事项

存在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在2015年7月原林业局宿舍楼征迁选房过程中,擅作选房决定且未协调做好后续办证工作,至今仍未实际取得房屋,造成浪费。

未完成整改原因:自2015年10月通知交房以来,原林业局已向区直有关部门申请回拨拆迁临时过渡费,用于购房及后续装修、物业等支出。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原林业拆迁安置办公房交予国资委,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统一管理,以防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时限:2022年6月9日。

(二)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事项

存在问题:原国土资源分局闽C35A19车辆2013年7月12日-2014年1月10日期间累计现金加油6674元,已清2091.11元,未退还4582.89元。

未完成整改原因:经我局初步核对,已让该车驾驶员共清退2091.11元,2016年底结合公车改革,该驾驶员已被辞退。

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区相关单位正在对该问题进行具体核查,待有处置意见后严格落实。

整改时限:2022年6月9日。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在落实巡察整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不仅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需要持续发力、不断提升。下阶段,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深入抓好整改,真正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突出政治引领。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坚决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落地生根,为建设洛江智造生态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持续落实整改。坚持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检验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落实的整改任务,严格按时序进度要求,加强跟踪督促,定期通报研究,持续推进问题解决,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整改不到底不罢休,确保所有任务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有计划、分阶段实施整改,常抓不懈,坚决打好持久战。

(三)巩固转化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成果运用与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攻坚等重大任务落实,坚持找差距、补短板,找方向、寻路子,以整改促进发展,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坚持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聚焦民生痛点难点,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推动不动产登记利民便民改革,推进自然资源审批新模式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633360;通信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31号,邮政编码:362011;电子邮箱:496953145@qq.com。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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