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江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2-03 11:00:00    来源:中共洛江区住建局党组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至5月13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区住建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迅速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加强督查、抓好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自觉。区住建局党组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2年9月2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谋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22年10月14日召开领导班子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着力解决巡察反馈问题。此外,在局党组会、局务会上多次部署强调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整改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柯文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靠前指挥、统筹部署;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各股室(单位)负责人按照整改方案执行整改工作,形成全局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合力整改的良好格局。

(三)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落实整改。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对区住建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就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项共49个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分解下达、分类实施,并限定整改期限,落实到股室(单位)、到人。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每周滚动更新工作进度,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跟踪推进,对账销号,做到反馈问题整改零遗漏、全覆盖。

(四)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整改实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既解决显性问题、又解决深层次问题,既狠抓“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把完善制度、推动工作作为整改的目标要求,切实把整改的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推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更上新台阶。目前,已制定、修订、《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共11项,以制度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落实“大学习”热潮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022年11月30日党组书记前往挂钩的官洋村向党员干部群众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使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接地气入人心。二是修订《洛江区住建局机关学习制度》,明确党支部学习范围、要求等内容。集中整改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学习省、市、区委贯彻落实意见,2022年11月24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研讨。

(2)针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局务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范围,印发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执行。二是将局党支部和质安监站党支部合并,并加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研讨。集中整改期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交流研讨,使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3)针对督促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议事范围,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做好学习资料收集整理。

(4)针对党内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洛江区住建局机关学习制度》,制定《2022年区住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计划开展理论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如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试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列入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集中学习,做好学习记录,今后将持续加强对重要党内法规学习。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全面到位的问题

(1)针对脱贫攻坚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洛江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洛政建〔2022〕20号)要求,明确重点对象在翻建前,先落实翻建审批,并归集完善“农户翻建审批档案资料”,再进行补助申请手续办理。至今,尚无符合要求的重点对象实施申报。二是重新梳理2019年以来的“同心安居工程”档案资料,确保按要求形成“一户一档”,2019年以来的19户“同心安居工程”均已按要求形成“一户一档”。三是加强对乡镇经办人员的指导,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四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已对在财务实操中存在不规范的财务人员通报批评。

(2)针对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局务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范围,印发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执行。二是落实住建领域扫黑除恶线索走访摸排常态化机制,结合日常业务检查工作走访、摸排线索,由2名在编干部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共走访区域内房地产项目39 个117人次、住宅小区41个123人次、建筑企业10家28人次、在建工程35个105人次。三是借助大数据分析、电子招标评标系统自动筛查功能,强化工程招标活动监管。建立双随机检查制度,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招投标进行检查,对在线监管平台中疑似涉嫌标的红色预警项目进行调查,加大招标投标事中事后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10月17日,在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中发现我区1个项目存在红灯预警的情况,经调查,该项目于9月16日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人数不符合评标委员数量应不少于5人单数的监督规则,我局已告知对应单位进行整改,相关单位已将整改反馈材料送至我局。

(3)针对部署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部分安居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2018年已对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业主单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区发改局按规定对项目业主进行查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对建设单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二是针对巡察发现的未配租公租房问题,加强推进公租房、廉租房配租配售工作。目前,巡察发现未配租公租房已全部配租。其中,马甲廉租房剩余的72套公租房已配租给当地员工;标准厂房221套公租房已配租给标准厂房厂区的入驻企业,作为员工宿舍;企业自行建设的160套公租房司法拍卖,新企业已入驻并完成配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强化推进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计划。

(4)针对落实本区城乡品质提升工作部署任务完成情况不够理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城乡品质和“抓城建提品质”相关工作,目前,已启动开展“秋季攻坚”、晾晒比拼等专项活动,实行挂图作战,落实责任,开展督查考评,对今年仍滞后的项目,利用国庆假期,通过现场调研和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全力推进,开展“抓城建提品质”“攻坚四季度、奋战九十天”专项行动,促开工、保投资、保统。截至2022年11月份,已开工项目120个(含1个市级项目),其中,已完工项目78个,累计完成投资51.1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比例106.13%。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滞后问题,立即梳理滞后原因,查缺补漏,并沟通、督促指导涉及街道、社区加快推进10个区域1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最终结算,于2022年10月25日完成所有项目的最终结算。今后将举一反三,加强项目进度监督,要求所在乡镇(街道)倒排计划,按期检查,及时通报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

(5)针对落实 “强基促稳”系关民生XIN行动“六个提升工程专项行动”缺乏力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督促和指导乡镇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每年的农村公路提级改造项目按时序进度完成。二是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滞后,经我局多次催促责任单位所在街道,现已全部完工,今后将加强与乡镇(街道)沟通,督促推进民生工程进度,并对发现的疑点、难点及时解决,保障民生改造工程如期完工。

(6)针对落实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派员深入乡镇,按照《洛江区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对部分任务量较大的乡镇实施指导,并协助梳理解决乡镇危房翻建前期审批施工图等内业材料不全的问题。二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已经完成改造且经过公示、现场核实等环节符合补助的5名申请对象发放补助资金。

(7)针对落实全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被通报问题,已完成工作任务。今后,针对类似问题,我局将举一反三,加大对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和靠前服务力度,确保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8)针对项目资金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建立项目资金核查提醒机制,局财务室每月定期查询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可能存在项目资金拨付滞后的项目及时提醒相关股室(单位),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作用,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发挥专项资金最大效益。

3.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全面到位的问题

(1)针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梳理本局所有规则、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修订、完善《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局务会议制度》《洛江区住建局精简文件和会议管理制度》《洛江区住建局约谈制度》《洛江区住建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洛江区住建局机关学习制度(修订)》《中共洛江区住建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工作规则》《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及外出审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洛江区住建局工作规则》等规则、制度11项。二是及时将各项规章制度印发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学习并严格执行。

(2)针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缺乏有效手段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使用行为,已成立商品房预售资金审批小组,并每次提交局务会讨论、审核。二是建立完善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完成了搭建商业银行资金收付和商品房网签系统对接并联网试运行。三是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分别由建设、工商、农业等银行,开发公司,行政机关三方共同协议设立监管约定。四是强化辖区内所有在建、在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预资金监管,认真核对每次预售资金申请时监管账户总金额及剩余金额的实际情况。五是加强推进问题楼盘复工建设,其中,“大江盛世B区”已于2018年完工、交房,“津汇·红树湾B区6、7期”、“铭基·新天地二期”等经我局多次协调、推进,项目工程已基本完工并着手准备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力争尽快交付。

(3)针对人防工程建设存在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区直相关部门建立长期联络机制,结合辖区内拟建的公共建筑、大型公园绿道等项目,及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增建人防地下室工程,寻求追加结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集中整改期间,与发改局沟通,近期辖区内无重大公建项目。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2个项目拖欠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开展核查,经核实,其中1个项目已取消,我局发函要求项目业主民政局就该项目情况作出说明。项目业主民政局于2022年12月8日复函说明该项目被取消的情况,且地块用途已改为交通道路用地。于2022年10月28日对存在欠缴易地建设费的项目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根据司法程序,若建设单位在法定时间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三是针对仓库应建未建人防地下室工程问题,经核查,2018年12月24日,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重新修订出台《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管理规定》,明确仓库属于生产性建筑,无需配建人防地下室工程,故人防办未对仓库应建未建人防地下室工程进行处置。今后,我局将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四是针对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发生变化(一期多建、二期少建)的情况再次核对,经核查,该项目防空地下室实筑面积比审批面积多。根据《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规定》(人防办〔2017〕4号)第17条:当竣工面积少于应建面积时,应补建防空地下室或补缴少建部分防空地下室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补建防空地下室可就地补建,也可以由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内的其它正在报批或建设的项目中补建。五是人防车位只审批备案管理问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134号)文件规定,自“八条措施”印发之日起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人防专用设施所有权登记为全体业主。在此之前小区地下室人防工程的停车位可以销售,人防主管部门无权干预人防工程停车位的出售或租赁等经营行为。经对2014年“八条措施”印发之日起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进行排查,目前,辖区内共有14个项目人防车位不能销售,已发函通知管理销售部门禁止销售。

(4)针对物业行业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第三方专业消防检测机构对全区住宅小区的消防系统进行专项检查,积极对接审计公司和消防检测机构,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要求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联合执法检查,2022年9月22日五部门(住建局、发改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联动,联合执法,深入开展省、市统一部署的关于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物业企业,由具有执法处罚权部门对其进行相关的处罚,并及时对存在违法违规的物业企业进行通报。三是开展物业服务提升指导工作,2022年9月22日区住建局联合洛江物业管理协会开展2022年洛江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专项培训。四是2022年11月7日开展以“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为主题的洛江区2022年度住宅小区消防演练,提高全区物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应急能力,增强物业小区的应急救援和自救能力。五是重新梳理140余件信访件,对仍存在的问题,约谈、批评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对不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按规定将2条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5)针对消防工作开展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事范围,印发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执行。2022年11月23日召开党组会听取2022年消防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消防相关工作。二是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消防培训和组织本区消防安全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消防知识水平和审验业务能力。今年来,共组织工作人员7人参加省市消防培训4次、开展洛江区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培训1次。三是启动相关工作程序,申请成立“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专职承担我区在建工程消防管理工作。2022年10月25日发文向区编办申请成立“洛江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四是积极参与《泉州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办法》制订,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市局牵头草拟的《泉州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时跟踪了解市级工作动态,待文件正式颁布后,将按此办法规范未报建的在建工程管理。

(6)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监管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事范围,并下发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执行。2022年11月23日召开党组会听取2022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和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二是启动监理单位市场行为监督管理规范化试点,逐步规范建筑领域市场行为监管工作。2022年10月21日对全区受监项目监理项目部进行集体约谈。自2022年9月5日起,聘请监理行业专家深入工地现场指导帮扶现场监理人员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整理监理内,至今共计帮扶13个项目24次改正421项内容。结合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共检查监理单位10家,发出整改通知书10份,发现问题27条,并督促各项目监理部落实整改,2022年11月29日约谈1家未按时整改的监理单位。今年来,共对3个项目的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主管责任人处以罚金。三是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加大建设工程非法挂靠、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共抽查在建项目13个,现场发出督促整改通知单13份,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并按时反馈,2022年11月29日约谈未按时反馈的施工单位7家。今年来,立案查处违法分包1起,并按规定对涉及的违法单位及个人处以罚金。在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同时,协同人社部门对区域内在建工程开展欠薪欠款问题联动处置行动,并针对10个未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的项目在省级实名制平台给予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记分81.5分。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实名制管理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监管信息系统的积极作用,实行工程日常动态监管。

(7)针对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事范围,并下发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执行。2022年11月23日召开党组会听取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下一步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加强物业企业监督管理,属于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不属于本单位职责的,一经发现问题线索即按规范要求落实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已移交1起物业侵占公共区域问题给相关部门处理。三是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若干意见》(政文[2020]38号)精神,将1条监管过程发现的问题线索告给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2年9月22日组织局执法人员参加由市住建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专题视频讲座,2022年12月2日邀请局法律顾问为局执法人员讲解以《执法文书制作实务探讨》为主题的执法培训讲座。五是对2017年以来的58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并对其中的20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完善。六是委托第三方对巡察组指出存在问题的3份卷宗进行复核,并对1条问题进行整改。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研究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11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洛江区住建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班子成员针对各自分管领域开展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二是持续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培训,落实每年度上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2022年12月2日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培训。

(2)针对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网络舆情处置工作专班,强化网络舆情处置管理。二是参照市住建局制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中应急预案》《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3)针对执行“八个纳入”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八个纳入”,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将意识形态内容特别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深落实不够的问题

(1)针对责任机制不健全,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修订《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修订《洛江区住建局约谈制度》,并严格执行谈话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廉政谈话,谈话对象覆盖全局干部职工。四是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制定《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落实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

(2)针对对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议题进行专题研究。2022年10月25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2022年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整改工作。二是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后,支委会将对党员等次进行研究并确定等次。三是长期做好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方案、通知等资料收集。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二是严格执行谈话制度要求,每年度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并将谈话对象覆盖全局干部职工。局主要领导于2022年7月对分管领导开展政治监督谈话5人次,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单位)政治监督谈话12人次;2022年10月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增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开展2022年度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举一反三,重新梳理单位、岗位、个人廉政风险,排查范围包括单位、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廉政风险,共自查股室(下属事业单位)11个,自查人数79人。

(4)针对廉政教育成效不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通过组织加强学习、观看警示片等方式,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进行剖析、讨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2022年9月27日,专题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涵养建党员干部的浩然正气,为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同时,充分运用“党员e家”“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习,推动学习入脑入心。2022年9月21日,局党组会通报原班子成员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并研究区纪委对其的处分意见,会上强调各党组成员要以案为鉴,加强党性锻炼,坚持个人原则、生活原则,要依法依规行使手中权力。2022年9月29日,召开全局大会,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管导览视频》,传达《中秋国庆期间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和《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宣读相关干部享受待遇予以调整的决定。

2.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部分材料存在抄袭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健全完善机关学习制度,修订完善《洛江区住建局机关学习制度(修订)》,明确党支部学习范围、要求等内容。

(2)针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查阅市人防办关于人防工程管理评估文件,整理资料。按照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人防工程做不定期抽查检查、总结。与发改局沟通,寻求追加结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近期无重大公建项目。二是主动加强物业行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不定期对物业住宅小区进行实地突击检查,下发《物业巡查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不配合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约谈相关责任人;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安全演练,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开展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专项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市局牵头草拟的《泉州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时跟踪了解市级工作动态,待文件正式颁布后,将按此办法规范未报建的在建工程管理。四是成立洛江区建筑协会指导工作专班,指导洛江区企业限期完成筹备小组组建、协会名称预先核准、协会章程起草等前期准备工作,待协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副会长等主要职务人选确定后推进企业成立“泉州市洛江区建筑业行业协会”。

(3)针对文书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文号进行梳理,严格按照文件规范落实文书管理,删减文号16种。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书规范相关文件。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违规列支公务用车包干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12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补发公务交通补贴后,即停止公务包车。同时,举一反三,制定《洛江区住建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平台用车管理、用车纪律,并严格按财务规范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经费支出,加强经费管理。

(2)针对财务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报销意识形态工作培训费的问题进行核查整改,情况为2018年9月,住建系统党委邀请市委讲师团副教授作新意识形态专题辅导报告,并根据文件规定支付劳务费用1500元,故未签到表。针对该事项,立即落实整改,已补签到表,并举一反三,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财务有关规定,规范办理财务手续,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二是针对以领导审批件复印件报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复印件代替原件做账问题进行核查,情况为票据原件保管在财政核算中心。三是针对付无线电通信训练服装费进行核查整改,情况为:2019年我局按文件要求派出5人参加泉州市人民防空无线电通信训练,现场签领服装再拿发票回来报销,领单由市人防办公室保管,故未重新附签领单。针对该事项,立即落实整改,已补签领单,并举一反三,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财务有关规定,规范办理财务手续,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

(3)针对财务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立即对反馈的财务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核查整改,已补充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街证券营业部租赁保证金退还材料中缺漏的签字。同时,举一反三,今后将加强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审核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

(4)针对党费收缴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党费专用账户已完成开户,11月份党费通过专用账户将党费缴交至区委组织部。

(5)针对使用专项资金列支各种奖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使用专项资金列支各种奖金的情况进行核查,情况为巡察指出的资金属于单位结转资金,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减少结转和消化结余资金的措施第十三条:预算执行中、因增人增资等原因需增加基本支出的,应优先动用基本支出和单位结余资金。

(6)针对工会管理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将质安站工会与局机关工会合并,质安监站21名会员并入局机关工会,按规范做好新一届工会班子换届工作,确保我局干部职工享受同样的工会福利。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针对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将党建工作部署列入党组会议题。2022年11月23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支部合并及换届选举等党建工作事宜。二是结合住建系统党建工作要点,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工作要点。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交流。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机制,党组部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将工作方案开展情况等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制定。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并已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业务培训。二是2022年11月18日经上级党委决定,将局机关党支部和质安监站党支部合并,2022年11月30日选举产生新一届局党支部支委委员。三是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及时做好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四是严格“三会一课”召开的时间底线标准,规定支部党员大会至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讲两次党课。不断丰富和完善“三会一课”活动内容,确定每月的第一周为支部党员集中交纳党费日,每月第一周为集中学习日、志愿服务日,结合支部生活组织党员过“政治生日”。

(3)针对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2年11月18日经上级党委决定,将局党支部和质安党支部合并,2022年11月30日选举产生新一届局党支部支委委员。严格按选举流程进行选举,选举后召开支委第一次会议,并对选举结果做好会议记录。

(4)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今后将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纪律,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步骤,把握各发展节点,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2.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党组的领导决策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事范围,印发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执行。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股级干部选(聘)等事项列入党组会议议题进行研究。党组会2022年10月10日专题研究部署《泉州市洛江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察建议》(泉洛监〔2022〕7号)的整改推进工作;2022年10月14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分别于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7日研究股级干部推荐、选(聘)等有关事宜;2022年12月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就下阶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强调部署。

(2)针对大局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局务会议制度》《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局务会、党组会议事范围,印发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求要严格按会议制度和相关规定,需提交党组会、局务会研究的事项及时提交会议研究,并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将质安站工会与局机关工会合并,质安监站21名会员并入局机关工会,按规范做好新一届工会班子换届工作,确保我局干部职工享受同样的工会福利。今后将严格执行省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工〔2018〕158号)要求,确保会员福利全覆盖。

(3)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布置党政务公开栏,并及时更新“三公经费”等需要对外公开的信息。二是逐步完善公共领域的党建宣传,及时更新党建宣传载体信息,不断更新党务工作内容,将2022年度党员承诺书公开公示于党务公开栏。

3.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干部任免会议研究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对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进行充分讨论,认真记录研究讨论过程,杜绝随意涂改。

(2)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及外出审批制度》,细化干部考勤、请销假、干部职工出入境等管理措施,规范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等行为,并印发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二是组织学习《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委办〔2010〕17号)《中共泉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和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委组明电〔2017〕52号)《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组织部、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泉委洛组综〔2017〕107号)《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组织部、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高级以上职务受聘人员、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泉洛委组综〔2018〕73号)《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组织部、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保管权限的通知》(泉洛委组〔2020〕29号)等5份出入境文件,并通过短信、工作群通知等形式提醒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出入境证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要求。三是开展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共自查79个人,需登记备案人数33人,已登记备案人数33人,集中保管总数39本,其中由区委组织部集中管理3本,单位集中管理36本,未发现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

(3)针对干部职工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国企借用人员分批返岗计划,包含国企借用人员分批返岗初步意见、外借人员返回意见、人员招录意见等。二是调整保密文件管理人员,由在编干部从事保密文件管理工作;组织办公室干部职工参加保密知识线上培训。三是及时更新、完善干部职工信息表。四是质安站拟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列入我区2022年招考计划,并按区招考进度推进。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完善党组会、局务会会议制度,对主题教育、审计、巡察等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2022年9月27日,局党组会对2017年以来3次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重新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认真研究后续整改措施。2022年10月10日,局党组会部署、研究和推进《泉州市洛江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察建议》(泉洛监〔2022〕7号)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时,举一反三,今后严格执行党组会、局务会会议制度,对主题教育、审计、巡察等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会议研究,并认真研究整改措施。

2.关于整改成效不理想的问题

(1)针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局务会议制度》、《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局务会、党组会议事范围,并下发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执行。二是党组成员根据分管领域工作抓好党建,如建筑业针对监理专题整治,多名党员干部率先服务施工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2)针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浮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理论学习计划,2022年10月16日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强化使命担当,确保学习效果走深走实。

(3)针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2022年9月27日,召开党组会对2017年以来3次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重新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认真研究后续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公维金管理财务人员加强票据管理办法学习,切实提高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水平。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向交存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三是启用“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管理系统”。目前系统已可满足日常工作使用需求,能够解决审计提出的“未落实对维修基金的四级核算”、“会计核算”问题。四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采取开发商只有足额缴交公维金才能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等措施,解决了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监管脱节”的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审计指出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存在问题的整改。五是研究提出市审计局对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专项审计指出问题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区政府专题会研究协调解决。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对区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深入抓好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效扎实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上新台阶。

(一)坚定不移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人防事业等方面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为建设智造洛江生态新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锲而不舍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重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认真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严格落实工作安排,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已经基本整改到位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机制漏洞,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系列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并规范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制度,以制度建设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结合实际转化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成果运用与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抓城建提品质”和“聚城畅通”等重点工作,大力推动建筑业绿色发展,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统筹推进交通人防事业发展,坚持找差距、补短板,找方向、寻路子,以整改促进发展,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631103;通信地址:洛江区安吉路28号洛江区住建局,邮政编码:362010;电子邮箱:ljqzjj2018@163.com。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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