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2-03 10:00:00    来源: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党组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至5月13日(3月15日—4月23日因疫情暂停)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加强与区委巡察办、纪检组的沟通联系、请示汇报,主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求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压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1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2次,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亲自督促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落实整改责任,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局党组强化跟踪督办,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三)强化成果转化,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整改工作与长效机制建设同落实,把整改工作与班子和队伍建设相结合,把整改工作与司法行政事业共推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过程中,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全面梳理并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物,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洛江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推动学习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及时制定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巡察以来累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12场次,党员领导干部累计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积极营造抓学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二是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实效。依托“学习强国”APP、“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及法治宣传线下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2022年11月制定局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员轮训,2022年12月党组书记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专题党课,邀请党校教授作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巩固学习成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2022年11月结合“法治体检”活动到挂钩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内容,推动党的政策路线方针落地生根。

(2)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巡察以来,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先后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重要内容,并以《习近平书信选集》第一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为主题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各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3)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常态化落实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上组织学习《宪法》《保密法》《密码法》《网络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党组成员立足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开展交流研讨,撰写调研报告3份,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2.关于履行核心职能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对“十四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进行责任分工、任务分解,谋划推进我区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绩效考评重点指标监测管理。2022年11月9日推动在区政府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我市行政诉讼“双”的建议意见的函》及市政府党组会精神,研究区政府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健全行政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2022年11月16日推动区政府组织召开区行政诉讼情况约谈会,通报我区行政诉讼败诉率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情况,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前和裁判后案件报备工作,主动对接丰泽法院,建立前沟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功能,尽可能降低败诉率。

(2)针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积极争取区委关心支持,主动沟通对接区委编办,统筹使用政法专编,目前有2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一支专业法律团队作为辅助队伍,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加强行政复议与其他纠纷化解机制衔接配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借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种资源和平台优势,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运行机制,将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广至所有案件类型,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二是关于行政复议未达纠错效果的问题。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咨询制度。将原先聘请的6名区政府法律顾问增加至12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作用,通过召开法律研讨会、论证会,就相关事项进行法律论证,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2022年10月组织行政复议经办人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2022年全省行政复议与应诉专题视频培训,牢固树立行政行为实体、程序并重的理念。2022年受理的案件已审结22件,未审结的3件仍在法定办理期限内。在区政府受理并已办结的23件(包括2021年结转的1件)案件中,复议决定维持4件,占17.39%;驳回复议申请8件,占34.78%;复议决定撤销11件,占47.83%,2022年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到我区历史最高水平。

(3)针对法治督察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区委依法治区办人员配备。2022年9月区依法治区协调中心招考事业编制1人,2022年12月正式入职,安排其专门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工作,进一步加强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力量。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出台《法治洛江建设规划》《洛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洛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力度,巡察以来,联合区委编办实地调研督导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农水局、商务局、教育局、城管局、民宗局等8家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导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配备情况以及行政处罚职权事项中“零”案件、案件数较少的情况,督促各单位按照行政处罚职权要求做到尽职履责,保障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公布2022年洛江区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八五”普法规划进度安排,做好2023年开展“八五”中期评估、“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2022年全区共开展普法宣传52场,分发宣传资料17570份,解答咨询223人次。

(4)针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法律服务没有突出重点的问题。重新拟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把“为(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社区)依法管理”列入三方合同,主动融入乡村振兴、精准帮扶工作。开发公共法律服务24小时自助式一体机,精准植入群众所需所盼的六大模块内容,涵盖法律援助申请、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文书模板查询、法律法规规章查询、法治地图查询、法律服务指引,并主动融入“党建+”邻里中心系统,对接全区现有“党建+”邻里中心一体机14台,为群众提供24小时自助式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二是关于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常态化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各律所每月开展自查自纠,每月上报《洛江区律师行业排查情况表》。全区现有律所9个,执业律师53名,实习律师6名,各挂洛律所在执业律师照片下公布监督电话,便于群众针对律师行业突出问题进行举报。巡察以来局领导累计带队到律所开展监督检查6次,落实问题整改4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巡察以来优选31名执业10年以上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洛江区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志愿团,前往投集团、福建省兴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汇成针织有限公司3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3场,为企业梳理法律服务需求17项,指出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12个,解答各类法律咨询问题38个,帮助企业查找经营管理“痛点”、堵塞法律风险“漏点”、打通依法维权“堵点”,切实增强企业依法治企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关于(社区)法律顾问监督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优化采购服务方式,实行“比服务、比实绩、比满意率”采购方式择优选派律所,提升法律顾问整体服务水平。(2)加强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监督力度,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修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考评细则,强化年度考核措施,督促律所落实2022年新签订的三方协议,不定期抽查(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将所为村(社区)提供法服务凭证(如微信群答复和现场活动照片等)作为年度考核材料;指导司法所做好与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沟通衔接,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实地走访各村(社区)主干,不定期进行电话联系,了解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情况,将(社区)对律所的考评意见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3)落实完善奖惩措施,针对202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律所,2022年予以退出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并按要求不发放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

3.关于社区矫正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问题

(1)针对日常监督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实行月报告制度。建立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管月报告制度,要求各司法所每月以表格的形式向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上报本所当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每个月汇总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监管月报告。二是开展信息比对。每两个月通知各司法所及时和派出所开展信息比对,并将比对结果以文字形式报区司法局,对发现的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三是注重分析研判。不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上报,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半个月到司法所报告自己的工作、生活、居所、健康等情况,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对重点人员排查摸底,及时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教育管控措施,防止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升级监管设备。督促各司法所安装“务通”和“协通”,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管控。升级社区矫正中心硬件、软件设施设备,配齐指挥中心大屏、远程督察系统、智慧矫正终端等智能设备。2022年对9名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佩戴电子腕带,通过技术手段提升矫正监管成效。五是完善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惩处机制。同区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制定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惩处量化标准,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标准、规范执法。

(2)针对相关工作制度未严格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对司法所开展审前调查评估、入、监督管理、解等业务内容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全过程。二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心理筛查活动,根据心理咨询报告以及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其中,排查出1名社区矫正对象有偏激心理,通过多次心理矫正得到改善。三是每个季度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告单进行检查,检查司法所是否按要求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按照《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要求填写报告单,对没有按要求落实的司法所提出整改要求。四是严格落实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复查制度,每三个月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情复查,2022年累计召开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审查工作小组会4次。

(3)针对教育帮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政府购买“矫教云”服务,对社区矫正对象派发学习任务,疫情防控期间完成线上教育矫正任务。二是通过购买服务推动我局社区矫正档案工作规范化,目前已完成社区矫正档案集中整理、规范存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符合表扬、减刑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程序办理。2022年以来,未收到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表扬、减刑等相关审批材料。

(4)针对解除矫正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重新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解矫程序,要求各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对象解矫期满30日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人总结,并把总结材料提交给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根据个人总结和期满鉴定表制作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巡察以来,对符合解矫条件的110名社区矫正对象均有要求其进行个人总结,并对其在矫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期满鉴定。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把手”与分管领导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力维护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安全。二是巡察以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3次、专题培训会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三是局党组修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任务、监督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针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学习强国”APP学习督导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学习微信群,每周进行提醒督导,及时通报党员学习情况,对两位党员干部日平均积分偏低问题,开展提醒谈话,督促提升平台学习积分。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会议的党员干部全员轮训工作,推动学习热潮持续升温。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以来制定出台《洛江区司法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局党组召开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局党组书记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专题党课,扎实推进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局党组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件通报,并对本系统社区矫正等领域违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做好廉政警示教育,督促重点岗位人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为鉴。

(2)针对党风党纪教育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巡察以来及时开展逐级廉政提醒谈话,召开集体廉政谈话1次,开展个人廉政谈话45人次。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1)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福建省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加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化防止干预司法执法活动。(2)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对2018年以来发生的违纪案件特别是本系统社区矫正领域违纪案件进行深刻剖析,扩大教育面。及时传达《区纪委、区监委关于3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案例的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优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认真落实顽瘴痼疾自查自纠和信息化核查工作制度。巡察以来,累计组织开展个人自查自纠103人次,先后向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信访局等单位发函,重点核查全局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涉及民间借贷和经商办企业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出入境证照办理和出入境情况、因酒驾醉驾受到行政处罚情况、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情况等五大方面问题线索清单,暂未发现违纪违法线索。二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累计排查6个股室、6个基层司法所、51名干部职工,局党组对每个同志廉政风险自查表严格把关,落实“谁填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2.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落实目标任务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1年7月高标准完成区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2022年升级社区矫正中心硬件、软件设施设备,配齐指挥中心大屏、远程督察系统、智慧矫正终端等智能设备。2022年对9名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佩戴电子腕带,通过技术手段提升矫正监管成效。

(2)针对服务效能提升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树立创建意识,积极开司法所“强基础、亮点、创品牌”活动。万安司法所积极推行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的“三所联调”以及红色党建与蓝色司法相结合司法行政新模式,被市局评定为三星司法所。双阳司法所积极推进涉侨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力倡导“12348”涉侨服务新模式,把涉侨纠纷调解室建设为维护侨界合法权益的有力载体,打造具有特色的涉侨纠纷调解品牌,该创新机制和品牌被市委办《区快讯》刊登报道,并多次受到省侨联肯定,双阳司法所被市局评定为四星司法所。河市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设立安置帮教对象“中途之家”,积极打造调解品牌,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杨国亮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省一级人民调解员。马甲司法所积极开展“四融入”,助推“家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打造司法所助力乡村治理新风尚,“家风+司法行政工作”148品牌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刊发。罗司法所作为老牌调解能手单位,充分发挥调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原司法所长黄蛟龙2019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调解员黄垫华被评为四级人民调解员。山司法所以红色文化为依托,打造文化旅游品牌,设立山旅游调解委员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二是完善硬件设施。2021年7月高标准建成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大厅设立法律援助、法律服务、12348法律咨询等业务窗口,设置等候区、接待区、受理区、办公室等,配备现代化办公设施,实现了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审查、受理、指派、归档等一条龙服务。窗口建立律师、工作人员工作日值班制度,2022年“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值班律师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901人次。

(3)针对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党员意识,端正学习态度,对敷衍应付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处理。二是完善社区矫正文书档案管理,向5个司法所下达7份督导意见书,限时整改。三是组织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四是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每月进行随机抽查,对档案不齐全、系统录入不及时的及时督促解决。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巡察以来先后督促局党组开展作风建设、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违规因私出(国)境等专项内容自查自纠工作,2022年10月14日列席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政治监督。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紧盯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督促局党组落实常态化案例通报制度,在党组会上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案例,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2022年9月23日,组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学习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督促局党组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筑牢“不能腐”的堤坝。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审批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完善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协会资金日常使用,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资金坚决不予支付,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缺补漏。

(2)针对报销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确保手续完整、规范。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

(3)针对采购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贯彻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强化依法依规采购意识。二是严格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做到层层把关。

(4)针对财政资金绩效完成不够理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定期跟踪预算执行缓慢的股室和项目,敦促预算支出。二是深化预算执行率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将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作为下一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三是增强综合预算观念,深入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各类会议制度,明确各类会议议事范围及职能,严谨确定参会对象。二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务会议等会议记录,确保记录规范。巡察以来,累计召开党组及党组(扩大)会议2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12次,局务会议9次。

(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党组会议制度。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会前征集议题材料。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党组会议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严格从思想上、作风上、政治上查找自身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有通知、会中有纪律、会后有整改,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得将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保质保量完成专题民主生活会。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干部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实施《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2022年度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优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干部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福建省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进一步深化防止干预司法执法活动。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件通报,巡察以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场、个人廉政谈话45人次,排查6个股室、6个基层司法所、51名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点,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二是加强局党组、局机关与基层司法所的挂钩联系,巡察以来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司法所指导工作10余次,为基层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积极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主动与编办沟通编制使用情况,巡察以来,调整充实基层司法所所长4人,公开招聘事业干部1人,补录劳务派遣人员2人。

(2)针对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鼓励司法行政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派干部参加全省行政复议与应诉专题视频培训班、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视频培训班、全市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基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级示范培训班”等培训,重点培养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刑罚执行一体化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二是积极向区委争取通过考录方式补充专业人员,2022年9月招考1名法学专业事业编制人员,补录2名法学专业司法协理员,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专业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局干部职工取得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2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人。

(3)针对执法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积极向区委争取通过考录方式补充专业人员,巡察以来招考3名法学专业干部职工,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本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执法骨干共19人参加“基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级示范培训班”线下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以及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线上培训课程,通过培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特别是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关于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质量不高的问题。组织区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人员、辖区律所律师开展2022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随机抽查7个行政执法单位12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一案一评”,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评查结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3.关于党建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要求,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二是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全区司法行政“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制定出台《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关于从严落实“五个第一”机制深化司法行政“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方案》(泉洛司〔2022〕9号),建立健全并从严落实“五个第一”工作机制。三是局党组认真指导局党支部开展规范化建设,专题听取支部工作报告,专题研究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事宜,指导支委会制定《党支部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泉洛司支〔2022〕5号),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

(2)针对支部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支部换届制度。2022年11月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成员,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上《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专题党课,2022年12月党组书记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题党课,切实增强党员意识。三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结合律师行业党建特色,积极引导党员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精心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疫情防控、学习宣传贯彻的二十大精神等主题日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党建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四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吸纳优秀人才入党,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巡察以来累计有5名干部职工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书记与入党申请人逐个开展谈话。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党务干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规范做好相关会议及学习记录,实行专人记录,专人归档,专人管理,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切实提高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配合河市镇和人社局做好退休干部思想工作,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二是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管月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督促落实;每两个月通知各司法所及时和派出所进行信息比对,并将比对结果以文字形式报区司法局,对未经批准超出区域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给予惩处;指定专人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信息化核查,严防脱漏管现象发生。

2.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长效机制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主题教育学习,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做好指定学习材料的征订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深化对新思想的认识与把握。三是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专题研讨为主,结合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辅导报告等多种学习形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巡察以来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2次,专题研讨4次,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撰写调研报告3篇。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取得初步成效,干部队伍精气神得到进一步提振,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是坚持长效常治,推进后续整改。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面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方式抓整改落实。注重标本兼治,组织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机关党建、考勤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持续做好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努力形成一系列务实管用的规章制度。

三是强化忠诚担当,持续履职尽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巩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以实际行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智洛江、生态新城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633367;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桥南花苑5号楼司法局,邮政编码:362011;电子邮箱:ljsfbgs@163.com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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