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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不逾矩 清不疏远
2024-02-18 11:00:00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既提出了“亲”的要求,又划出了“清”的界限,“亲”“清”两字成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新标尺”。

官有官道,商有商道。推动形成新型政商关系,“亲”是要求,“清”是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现在的社会,诱惑太多,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酒局、牌局最易成为政商关系的“缺口”,政商利益的输送往往发生在领导干部子女及其配偶经商的过程中,领导干部亲而不清,容易在政商交往中逾越底线。民营企业家要在商言商,守住经商规矩、走经营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

亲而不亵,近而不狎。子曰:“以势交者,势倾则绝;以利交者,利穷则散。故君子不与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领导干部落马的背后,其大背景往往是受到了不良“官商生态”的影响,大多有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影子。干净的政商关系,不是同流合污、沆瀣一气,是协作的伙伴,是并肩而行的战友。政商交往要永远谨记“亲则生狎”“近则不逊”的交往之道,而不要不分彼此,要公私分明,保持距离但不疏远,保持亲近但不狎昵。

“亲”则两利,“清”则相安。“亲”,领导干部要做服务周到“店小二”,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己的事,随叫随到、说到做到;企业要主动同有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讲事实,提出合理的意见,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企业担当。“清”,领导干部不能与资本和权力勾肩搭背,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企业不把政府和领导干部当成“摇钱树”,不投机取巧,与政府打交道要做到遵纪守法,光明正大。只有政商交往恪守法纪底线,政商关系才能“亲”“清”两相宜。

政商各循其道,“亲清”合力、政商双赢。新征程上,广大领导干部永葆清廉本色,锤炼过硬本领,把握好“亲清统一”,定能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亲”“清”政商关系将大有可期。(洛江区虹山乡纪委、监察组 庄培德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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