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9月8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践行“两个维护”,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落实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2023年11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专班,专人跟进负责。二是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制定《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城管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逐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三是2023 年12月18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会上班子成员均结合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促进落实整改。局党组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个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方法、措施,定期督查整改工作,适时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有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三)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逐个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建章立制,重点查找普遍性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学习内容,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列入学习议题,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9次。二是组织干部职工系统性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向局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分发该书本共计26本,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通过理论指导,更加紧密地结合工作实际,精细化开展城市管理。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践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论述,按照《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八化”(序化、优化、净化、美化、亮化、绿化、智化、规范化)专项活动,进一步推进洛江城市精细化管理、人居环境的提升,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二是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作用,结合城市管理相关职能,组织开展《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专题研讨;同时,结合主题教育及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研讨4次。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3年12月26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提升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二是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引导,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三是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自巡察反馈以来,被上级采用28篇信息,均按要求落实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2.关于“大城管”体制运转不够顺畅的问题
(1)针对综合协调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牢牢树立“大城管”思维,统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印发《关于调整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二是建立区、乡镇(街道)、社区分级负责的城市管理工作体制,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执法权下放乡镇(街道),组织落实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行使依法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通过卫生考评、“监测吹哨,管养(执法)报到”等工作考核机制,督促乡镇(街道)、村(居)落实城市管理工作。
(2)针对联动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区城管办、治违办、渣土办等综合协调机构的牵头作用,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方式,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印发《关于调整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二是进一步理清边界职责,认真落实已划转城市管理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自2023年9月以来,共移送案件线索47起。三是向市城管局请示,明确与丰泽区交界处的执法界限;同时,加强与其他辖区城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常态化加强对金屿、庄任社区交界处的监管,主动认领洛江管辖范围的权责事项。
(3)针对编制城市相关发展规划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泉州市洛江区中心城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已完成方案并报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洛江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已完成方案初稿。
3.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巩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成效,常态化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工作。以万荣街为“示范街”试点,深入开展沿街商铺“门前三包”劝导工作,加大对农贸市场和学校周边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巡查管理力度,错时管理,严格执法,与万安街道在洛阳桥旁设立11处便民摊点,双阳农贸市场周边完成道路“白改黑”,双阳街道印尼街夜市已投入运营。2023年以来共纠查占道经营行为5322起,立案查处37起,处罚金额6600元。二是区渣土办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渣土车违规行为,2023年6月份以来共组织联合执法行动27次,异地交叉执法2次,部门执法489次,出动人员1312次,查处违规渣土车辆156辆,处罚金额14.51万元。三是进一步强化城乡公厕监管考评,加强对公厕的监督管理,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考评通报的问题,提升考评成绩;对万盛街农贸市场旁公厕进行改造提升。
(2)针对养护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原有区级园林绿地考评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市、区两级考评的有机结合,月总成绩由市级成绩*25%+区级成绩*75%组成;每月针对考评分数低的路段开展专项督查,并要求逐项反馈整改情况。同时,开展枯枝落叶清理、沙土流溢路面等专项督查行动,督促养护单位加强巡查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二是完成城区古树名木日常巡查服务采购工作,将每季度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形成情况报告;完成古树名木管护单位等基础信息的核对、确认工作,进一步加强区、乡镇(街道)、管养单位三级联动,落实古树名木管护机制。三是督促市政设施管养单位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对路灯、雨污水、管网等市政设施故障和损坏问题进行维修维护,2023年修复和硬化主次干道路面破损1840平方米,修复人行道彩砖、石板材1218平方米,修补树池80个,疏通下水井盖堵塞162处,更换损坏、缺失的窨井盖308处,清理雨水口754处,更换电缆746米,修复灯具168套。已对双阳街道前埭社区坝南组路段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清淤疏通,无污水外溢现象;在滨江路铁路桥下暴雨路面积水路段投入50余万元建设应急抽水设施,正常雨量情况下基本无积水现象,万安科技园安和路中段管道堵水已结合万虹路改造同步进行提升。
(3)针对管理方式创新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市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推进落实执法权下放,推进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明确街道城市管理权责,目前已经完成23项执法权下放,进一步强化街道和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二是实行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现市容常态化管理。三是加大卫生考评力度,借助“监测吹哨,管养报到”平台,建立城市管理问题快速发现、快速处置机制,持续督促乡镇(街道)做好环卫保洁工作,加大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频次,督促各乡镇(街道)对标市级通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关于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1)针对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结合《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多项制度以及泉州市司法局印发的《泉州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以及送达等程序要求,提高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加强法制审核,提高法制审核队伍业务素质,聘请法律顾问长期驻点我局予以日常指导,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三是依托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办案平台,积极推进“线上办案”新模式,避免执法程序不当。自巡察反馈以来,组织邀请法律顾问专题培训1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1期,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针对自由裁量权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城市管理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执法人员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材料,查明对法条设定和实施的处罚或处理所需的违法行为实施、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并严格适用《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同时加大法制审核力度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避免法律适用错误、定性裁量不精准、处罚不恰当等问题,确保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自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开展严肃自由裁量适用专题培训1期。
(3)针对处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未跟踪督促的案件完成全面梳理,并通过对当事人发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对已自行采取拆除方式整改到位的当事人,按法定程序予以结案,已结案5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1月29日印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按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2023年12月26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专题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后按要求每年度将及时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与区城管局党组进行沟通、联系,建立会前征询机制,要求召开党组会提前征求纪检组参会意见,自巡察反馈以来,列席参加党组会3次。二是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廉政谈话,已按要求对区城管局班子成员开展2023年度政治监督谈话及廉政谈话;2023年12月26日召开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与局党组2023年专题会商会,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座谈、随机察访等监督方式,常态化抓好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点题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针对廉政谈话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局主要领导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及廉政风险点每年度2次逐一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2023年11月30日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廉政谈话。二是要求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廉政谈话,切实将教育管理抓在平时、成为常态,2023年12月班子成员与各分管股室(中队)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廉政谈话。
2.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用心用力的问题
(1)针对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不够积极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治理,通过提早介入和错时无间隙管理,加大对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的查处力度,对多次未整改或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依法对其施工工具进行查扣,立案处罚。2023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约1300人次开展夜间巡查及劝导,制止建筑工地夜间超时施工行为58起,立案查处2起,处罚金额40000元。二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深入辖区各餐饮门店下发《洛江区餐饮业油烟、油水整治告知函》《洛江区加强餐饮业油烟防治及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重点对万荣街、安吉路2条餐饮油烟示范街进行整治,结合群众反映的油烟污染问题,督促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安装到位,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确保正常使用。2023年以来共抽检餐饮店821家(次),发现问题300处,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整改。三是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市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2〕37号)要求,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分三年对洛江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2023年已完成桥南安置房、阳光花园城、东方星城、祥光四、五期、冠亚爱家、祥光三期6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有序推进嘉琳广场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2024年计划改造15个小区。四是牵头成立洛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部署、调度、总结通报等会议,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2023年以来查处取缔燃气无证经营站点4个,扣押钢瓶104个,查处燃气违法行为6起,累计罚款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
(2)针对人居环境提升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做好城区日常考评检查工作,做好上下联动和沟通协调;对市、区两级检查出的“重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督促、督导,并不定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2023年下半年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排名全市第一、第二各1次,2024年1月份增加5个项目考评抽评的个数,进一步提升成绩。二是加强对排洪渠日常保洁及市容市貌管控力度,对巡查及考评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万虹路边排洪渠万安段、双阳段2023年12月份考评成绩排名全市抽评68条(段)的中上水平。三是采用过程截流的方式,加装设备解决污水直排入海的问题,确保入海排口水质符合要求,已完成万荣街、万兴街、堤后路、万福街、洛阳桥5个入海排口整治施工。四是加大乱倾倒建筑垃圾的日常巡查及查处力度,要求各执法中队常态化开展巡查,一经查实进行从严处置,2023年以来立案处罚擅自处置建筑垃圾2起,处罚金额10000元。
(3)针对部分民生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顺丰街路侧绿化整治提升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完工。针对项目推进存在的不足之处,已先行启动一批2024年园林绿化项目的方案设计工作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进展。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两违”治理工作成效不显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12345平台投诉涉及住宅小区违建的诉求件进行梳理,加大巡查处置力度,并要求物业及时上报违建行为;2023年以来共冻结存在违法建设的住宅小区产权28户,依法拆除小区违法建设行为24起。二是认真梳理未跟踪督促的案件,按照尊重历史,积极稳妥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按规划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已有4宗案件采取拆除的方式进行整改,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按法定程序予以结案。下一步,将继续跟踪督促当事人自行整改。
(2)针对基层执法中队巡查制止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策划实施卫星遥感综合服务应用项目,将全区纳入卫星遥感监测范围,积极探索“两违”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目前,已有2期图斑案件卫星影像完成集采和比对并派发至各乡镇(街道)。二是新阳社区仕林坑已列入征迁片区,我局成立双阳中部功能区拆迁工作城管专班,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巡查,蹲点各主要路口,严格查处运输违建材料行为;对于现场发现正在进行违法建设行为的,立即组织拆除,做到即查即拆,严防新增违建;目前,共组织拆违行动4次,累计拆除22宗违法建筑,面积共约1375㎡,后续将持续加强对拆迁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对违法建设即查即拆,达到拆除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同时积极配合拆迁指挥部的工作,认真做好执法保障工作。
(3)针对相关问题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数字城管工作机制,提高案件的接收和派遣效率,对案件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监督、指挥作用,督促各处置部门及时整改、反馈;二是对涉及多部门的疑难问题进行协调,促进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合力,争取每个案件都能得到落实和有效整改;2023年11月以来,大部分处置部门的按期处置率均有所提高,区交警大队按期处置率基本保持100%,其他各处置部门按期处置率也都在90%以上;2023年12月、2024年1月洛江总体成绩连续两个月排名全市第二。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日常学习和监管,对服务合同的签订进行严格的审核,避免出现与个人签订服务合同现象
(2)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财务资料的日常审核,对经费收取及拨付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材料的完整。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的意见》(泉洛政人社〔2017〕151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及我局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及经费实际,2023年12月15日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通过,确定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加班值班费发放标准并严格执行。
(3)针对公务卡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财务知识和公务卡结算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切实规范经费支出管理和报销人员公务卡的使用,确保非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实行对公转账。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委托第三方对我局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及条形码信息化管理建设服务,彻底摸清家底,对未登记入账的及时进行登记,进一步理清全局固定资产。二是5辆垃圾转运车辆已办理国有资产无偿调拨审批手续;对2辆餐厨车、2辆抑尘车按合同要求持续进行日常监管,保证车辆正常运行使用。三是加强执法电瓶车管理,建立登记使用台账,与各股室(中队)签订车辆交接单,进一步明确车辆管理人员及责任。
5.关于市政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日常学习与监管,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及时提交局务会或党组会研究,并严格按局务会或党组会研究确定方式依程序开展相关工作。二是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通过,2024年1月29日印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决策主要内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进行明确,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针对确定中介机构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局机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责任感。二是严格执行《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工程、货物及服务采购招标管理制度》,造价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业务能力、诚信度进行综合评价,适时调整采购招标代理库,将评价较低的单位剔除出项目中介服务抽取名单,确保采购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针对合同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和能力,合同签署时要确认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采取经办人初审、股室负责人复审的方式,加强合同审核。二是在新的项目合同制定中,已将“缺陷责任期与保修”与“工程进度款支付”互相矛盾的条款进行调整,并形成项目材料初审、复审的审查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合同档案的管理,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定期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针对养护移交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在建项目质量管控,开展在建项目质量督查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顺丰街路侧带状绿地、西环路(朋虹街-经九路)市政道路绿化、万虹路(324-河市中学)道路绿化工程等三个项目发出质量督查通报,促进项目按质量推进;积极推进阳江公园移交管理工作。二是滨江路(324国道至福滨街)根据公路规划属省道215,我局于2021年12月8日与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属分中心签订了《省道S215设施管养边界确认书》,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属分中心负责养护滨江路(324国道至福滨街)行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我局负责养护全线的污水系统、照明系统和绿化。今后将严格按省厅修订发布的《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建省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暂行规定》进行市政设施移交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通过,2024年1月29日印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党组研究讨论的事项,目前“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局党组会研究,不存在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问题。二是落实好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集体决策时逐项征求各班子成员意见并进行充分的研究讨论,严格按决策程序开展。
(2)针对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严格按决策主要内容落实好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事宜,并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研究。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把审批关、报账关,涉及机关工会大额经费拨补、使用等重大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后实施。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每年度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议题,对党建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24年1月1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局机关2024年党建工作。二是将机关党支部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题,2024年1月1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听取局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今后每年度将定期听取机关党支部工作汇报。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环节,班子成员开诚布公地指出相互之间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8日分别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要求全体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针对对党员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派驻各乡镇(街道)执法中队为双重管理,日常以属地乡镇(街道)管理为主,根据机关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和基层中队协管员参与组织生活的方便程度,积极协调组织机关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将组织关系转入局机关党支部,基层中队协管员转入乡镇(街道)机关党支部。目前,5名机关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已将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转入局党支部,1名基层中队协管员转入镇机关党支部,后续将持续跟踪督促,确保党员纳入组织管理,有效参与组织生活。
3.关于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机关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严肃机关效能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关于规范洛江区效能办工作机制的规定》等系列文件精神,在局党组会、中层会及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加以强调、部署,增强人员工作责任感,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统计请假天数,对请假较多的同志进行及时提醒,避免出现请假超出规定天数现象。三是更换考勤设备,对调离岗位或不在职人员的考勤记录进行及时调整,避免出现以上人员仍在考勤名单中,确保考勤的准确性,日常加强对局机关的效能抽查,将考勤情况纳入劳务派遣人员绩效奖金及干部评优评先考核管理;2023年10月26日制定《洛江区城市管理局聘用人员管理规定(试行)》,从2023年11月起执行该规定,落实考勤的奖惩机制,进一步严肃机关效能及队伍建设。
(2)针对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意识,利用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及关键时间节点等开展党风廉政提醒教育,对违纪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予以警示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知纪、遵纪、守纪。二是开展城管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对执法队伍进行系统轮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累计537人次参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执法技能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工作的能力,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针对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选人用人机制,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及干部任职;根据《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泉洛委办〔2022〕10号)要求,按程序开展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目前《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股级干部调整配备工作方案》已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通过,正按程序开展股级干部任免工作。
(4)针对编外人员招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规范编外用工报批。二是将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列入“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后,按流程进行聘用。2023年9月份招聘的3名劳务派遣人员,按流程开展,并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后,进行聘用,今后将常态化落实。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通过,2024年1月29日印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党组研究讨论的事项,目前“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局党组会研究,不存在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问题。二是严格落实编外用工报批,将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列入“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后,按流程进行聘用。2023年9月份招聘的3名劳务派遣人员,按流程进行聘用。
2.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督促泉州市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中标单位泉州洛江纳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推进涉铁路段施工进度,2024年1月22日,该项目涉铁段已完工并通车,整个项目已完成初验。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共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编制城市相关发展规划滞后。机构改革后未及时编制城市排涝专项规划,《洛江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7年4月编制,至巡察时未更新。
未完成整改原因:《泉州市洛江区中心城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洛江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需委托相关单位编制,由于过程较为复杂,评审专业性高,耗费时间较长。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与编制单位沟通,及时修改、完善,形成《泉州市洛江区中心城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洛江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方案初稿,并送专家评审。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长期整改问题还需继续保持形成常态化。今后的工作中,局党组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以最大努力巩固好巡察整改的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部署要求 ,清醒认识省委、市委和区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始终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把任务要求落细落实,把责任压紧压实。
(二)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在思想上提高认识,细化工作措施,一以贯之抓好自查自纠,对潜在的问题必须提高警惕,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对产生的问题,严肃追究,立行立改,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高质量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8026256;通信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盛街89号5楼,邮政编码:362010;电子邮箱:zfj28026256@163.com。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何雅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