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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凿深井”“饮甘泉”
2024-05-14 17:10:00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时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应要充分利用好此次党纪学习教育,强化遵法守纪意识,深化党的纪律建设,下足“凿深井”的功夫,通过深刻挖掘党纪学习教育的内涵外延,啜饮“甘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将守纪律、讲规矩作为最基本的底线,知晓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守住政治阀门、思想高地和作风堤坝。党纪法规作为党员干部的“护身符”,要学习不断更新,深入思考并内化,方能有效增强能力。要始终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代表的其他党内法规作为“掌中宝”,通过逐篇读、逐句学、逐字悟,在“细嚼慢咽”中领会吸收,在“深学深悟”中淬炼党性。

每一位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决定,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融入日常工作中,确保党的纪律在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这不仅是政治品德的体现,也是从政的本分;既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我们的价值所在。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反思初心、不断审视自我,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提升个人能力和水平,确保在遇到的困难和挑战面前,能以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勇往直前的奋进姿态,积极寻找解决办法,而不是回避或推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将“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外化于行。

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深化党纪学习,更好地把握党的发展规律,纪律的约束力取决于纪律的执行力。要始终谨记“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的道理。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不断修正偏差、调整言行,牢牢拧紧思想“总开关”,筑牢纪律规矩的“防火墙”,以优良的作风把稳工作“方向盘”,坚决做到“内无妄思,外无妄动”,安全走好人生每一步。同时,要主动净化“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正确处理友情与原则纪律的关系,端正私情与公义、个人感情与党性的关系,切实管好自己、管好家人。(洛江区虹山乡纪委 陈顺泽


【责任编辑:何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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