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2月17日至3月21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7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自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完全认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迅速部署安排,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立行立改,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院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分设综合协调、建章立制、跟踪督促三个专项工作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将巡察指出的问题细化为115条具体整改措施,召开专题交办会议,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期限和工作要求。
二是压实各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跟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任务。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逐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细化措施,每周汇总,动态更新。整改期间,院党组先后召开6次专题党组会议、6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严格按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深化系统治理,提升巡察整改综合效能。院党组坚持以整改促提升、以制度固成果,针对巡察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深挖根源、精准施策,共推动建立和完善涵盖机关管理、检察业务、监督执纪等制度规范10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5个问题中,除1个问题仍需持续推进外,其余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会会前印发“第一议题”学习资料,会上结合检察实际提出贯彻意见。2025年共召开党组会21次,均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根据区委工作部署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频次和参学范围。2025年4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三是每月初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安排事项表,列明学习内容、研讨内容和对象。加强内容审核把关,根据重要会议精神及上级工作部署适时作调整。
(2)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惠安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惠女水库涉水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于2025年8月8日与各相关监管部门召开涉惠女水库常态化管理协作联席会议。二是系统调研辖区乡村固体废物违规倾倒堆放执法现状、行业治理情况,梳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提出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的具体建议。三是联合法院、公安等九部门成立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综合司法保护联盟,共同会签协作文件,开展生态主题宣传活动,全方位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四是针对在校生违法犯罪行为多发问题,向某职业学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出台《关于开展“开学季·反诈护航”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联合团区委、区公安分局到辖区职业学校开展反诈宣传活动,以微型情景剧、法治讲座等形式增强教育实效。推动多部门联合制发《泉州市洛江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盟开展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开展主题讲座、联合开展检查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区妇联“春蕾安全员”走访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5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3)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等单位共同制定《泉州市洛江区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主动走访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办理涉企案件挽回经济损失8万余元。二是强化源头治理,2025年以来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件,同比下降63.6%,案件增长趋势得到扭转;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办理上级检察院挂牌督办的1起著作权纠纷案,向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三是推动开展“检警联动打击治理网络售假犯罪”专项行动,在福建省版权服务工作站开展培训讲座、咨询活动,并联合多部门举办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4)针对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的能动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以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份,内容涉及校园安全管理、医保基金监管、企业生产经营等领域,制发数量较2024年同期上升40%。制定《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跟踪监督情况表》,对2025年以来已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回复、采纳、回访和落实情况,按台账表格进行造册登记、跟踪督促。将检察建议相关文件、法律文书等材料整理汇编成册,供干警学习查阅参考。二是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召开“小三长”会商会议,联合区公安分局共建工作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线索移交、案件办理、处置结果互通等方面的职责,针对涉金融风险案件实行“同步介入、联合研判”机制,打破部门协作壁垒。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共同开展非法金融活动、反洗钱犯罪线索风险排查工作,暂未发现非法金融活动、反洗钱犯罪线索。制作防范非法金融活动视频《当非法金融活动遇上戏精》,揭露“虚拟货币”、“房产理财”等骗局,解读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及法律后果。
2.关于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抓案件质效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召开2次刑事检察工作专题推进会,梳理复盘“两项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等重点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重大犯罪检察条线听庭评议活动,选取典型案件听庭评议,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提升法庭讯问、法庭辩论能力。三是定期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对2025年上半年办案质效进行分析。经上级检察院组织交叉评查,被评查的56件案件均为合格。四是组织岗位练兵、专题授课活动,以赛促练。2名干警在跨区域刑事检察业务技能竞赛分别获优秀文书奖和优秀论辩奖;2名干警在泉州市优秀公诉人暨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业务竞赛中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获“优秀论辩奖”。
(2)针对贯通推进“三个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刑事审判监督分析会,集中研判审判监督工作情况。驻院纪检监察组已对1名承办检察官谈话提醒。二是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类检察业务培训19次。相关业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联席研判等形式,以内部联动增强监督合力。三是加强裁判文书审查工作机制,落实重大“诉判不一”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三级审核。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等方式开展罚金刑适用、缓刑考验期等专项核查。目前已纠正法院审理违法1件。
(3)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适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总结现有教育感化经验、制定释法说理工作指引、开展听庭评议、参加实务培训等方式,提升案件办案质效。2025年以来,重罪条线认罪认罚案件均未上诉。二是2025年以来保障律师阅卷116件次。充分开展控辩协商,共有163人次的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具结。三是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学习常见罪名的量刑规范、量刑幅度。召开公检法刑事业务交流会,对常见罪名的量刑进行探讨交流,形成共识。重罪案件精准量刑率上升至50%,采纳率100%。
3.关于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刑事检察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监督立(撤)案3件3人,高于全市平均值。立案监督案件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占立案监督判决人数的25%。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2件,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8.39%,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纠正漏捕漏诉漏罪3人,同比上升0.24%。二是组织对2024年办结的82件各类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自查,并完成整改。三是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对审理时限超期、应并处罚金而未并处等审判程序、实体问题开展监督,通过数据筛查挖掘监督线索。组织开展抗诉意见未被采纳反向分析、重大诉判不一致案件专项监督,强化监督质效。
(2)针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加强与刑事检察衔接、调阅民事诉讼案件、利用大数据模型筛查等方式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源,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8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5件。二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执行领域逃废债、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依法开展专项监督,发现虚假诉讼案件1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采纳;支持贫困残疾人提起诉讼1件;制发执行领域逃废债检察建议6份;立案监督趋利性执法司法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已获采纳。三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质效,开展涉酒驾行政执法等专项监督,制发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检察建议数量超过全市平均数。
(3)针对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领域拓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依托大数据平台模型,围绕药品网络销售、执业药师、从业人员健康证等领域开展公益检察监督,针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检察建议3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二是加大食品快检力度,购买生鲜食品、农产品3批次17类,对莱克多巴胺等各项关键指标进行检测,尚未发现农药、兽药超标或安全不合格问题;开展水质检测,并就检测情况向相关监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份。三是为推进违规倾倒固体废物治理公益监督整改成效,邀请高校教授、生态环保领域“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跟踪调查,提出长效防治建议,防止问题反弹回潮。2025年8月,本院所办理的4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点评为高质效案件。
(4)针对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开展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处置(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检察监督。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调取2020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间由公安机关处置生效刑事裁判涉案财物案件清单。2025年9月,经调取涉案财物处置清单及佐证材料,梳理出公安机关存在涉案物品拍卖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并制发检察建议1份,强化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监督。二是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工作,制定《洛江区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专项检察工作方案》,对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察,并针对社区矫正监管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三是先后开展“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及“依法矫正五周年、共创平安促和谐”主题宣传活动,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上法治宣传课。应邀到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新时代检矫关系定位和社区矫正工作执法风险防范》专题培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意识和业务能力。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相关文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落实司法责任绩效考核和干部平时考核。二是核查班子成员2024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强化审核把关。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8月20日,组织开展以网络数据安全为专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落实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5年7月14日,院领导在党组会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领域风险点分析。2025年9月12日,党组会上通报本院2025年1-8月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积极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及分析研判工作。三是2025年7月22日,党支部向院党组报告《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落实好报告制度。
(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制定《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宣传审批办法》,对“三审”制度进行明确规定。对微信内容编辑重新调整,写明供稿部门、一审、二审、三审的人员名称,确保责任到人。二是召开检察宣传工作复盘会,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组织宣传工作人员学习宣传专业技能,提升宣传工作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以来,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2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次。二是2025年3月26日,党组会专题研究《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及时更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9月22日,党组会专题研究《2025年1-8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明确下一阶段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与举措。三是围绕六项纪律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权力运行环节等核心内容制定廉政谈话提纲。2025年以来,党组书记、检察长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4人次。
(2)针对推进从严治检抓手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警示教育会,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及违纪违法案件纪录片。组织35名干警到洛江监狱、21名中层以上干部及青年干警代表到泉州清廉馆接受廉政教育,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出台《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健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深化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常态化沟通协作、信息共享等制度。三是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驻院纪检监察组对2名干警予以谈话提醒,院党组对3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履职表现等情况,定期对干警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判。
(3)针对“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院干警严格对照岗位职责,全面梳理并细化廉政风险点,精准制定相应防控措施。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80份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逐一审核把关。二是聚焦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抽取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17份进行核查。三是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更新修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手册汇编》,研究制定《综合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手册汇编》。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同第三检察部推动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做好信息共享和衔接配合工作。二是驻院纪检监察组针对2025年重要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三是推动党组制定巡察整改措施115条,并落实跟踪问效。
(2)针对监督指导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对2025年上半年干警思想动态与履职表现等的深度分析,驻院纪检监察组推动建立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掌握队伍状况。二是用足用好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机制,2025年共召开2次专题会商会议,在压实主体责任、共商廉政风险防控举措等方面协同发力。三是在驻院纪检监察组指导下,由院党支部纪检委员牵头,面向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及党员骨干,开展廉政微党课与谈心谈话,组织全院党员签署“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承诺书64份。
(3)针对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巡察整改以来,驻院纪检监察组参加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对2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院党组对3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制定《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健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与检务督察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形成有机协同、信息互通的落实机制。
3.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入额院领导办案“头雁效应”不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符合本院实际的入额院领导办理正面清单案件机制,进一步明确入额院领导办案的具体类型。二是2025年以来,全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占比34.67%,涵盖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领域。三是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台账,全面如实记录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018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责任清单等材料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其他雷同现象。驻院纪检监察组对1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二是组织干警定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公文行文规范。在撰写各类报告时,严格按照“写—审—核”的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行发文,筑牢制度防线,对文稿实施多轮“体检”,严防文件“带病”出台。三是选派干警挂钩全区92个住宅小区,建立走访登记台账,汇总实地走访情况。与小区物业服务机构建立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小区情况。在挂钩小区建设“法治小公园”,设立法治宣传栏,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养老诈骗等宣传活动。收集小区内涉物业管理的相关检察监督线索,对于走访中发现的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损坏、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问题进行口头提醒,现已推动清理消防通道堵塞等相关问题55处。
(3)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总结梳理上级院通报的案卡填录问题,将通报的问题融入检察业务数据常规巡查,开展常规巡查9次,并针对发现案卡信息填录问题进行口头流程监控,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对审结时的起诉书、量刑建议书、不起诉决定书逐一进行严格审查。三是修订平时考核方案,将日常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厘清财务错账,账务更正调整,院党组对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二是加强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学习,提升账务理解水平。三是加强与上级检察院、其他兄弟院的交流学习,提高账务处理能力。
(2)针对报销手续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自查自纠,从归档材料中找回工程相应发票、合同等材料,并对今后报销材料、程序进一步规范。院党组对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二是对各部门内勤再次强调财务报销规章制度,严格审核把关报销材料。三是制定单位费用报销单,更新差旅报销单,进一步规范报销流程。
(3)针对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采购材料、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查究问题,院党组对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并督促相关经办人严格按照流程规范组织采购。二是组织相关责任人学习《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小额政府采购工程采购管理机制》等最新政策文件,并长期坚持。三是严格执行2024年10月修订的《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各类采购项目的审批、采购方式和流程。
(4)针对宣传资金使用效益较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法治宣传、内容创作等方面的合作框架。深化检媒合作内容,检察机关提供民生案件素材,媒体深入挖掘细节,通过深度报道展示检察工作成效。二是注重效果评估反馈,通过数据分析方式评估宣传效果,统计宣传内容在各渠道的展示情况,并及时调整合作策略。院党组对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议事决策程序,2025年党组会研究议题76项,均做到审批规范、材料完备、会前充分酝酿。二是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专人负责,如实记录。决定事项编发纪要,由政治部主任核稿后报会议主持人签批。全部记录、纪要及议题材料按时立卷归档。三是对2025年重要采购项目进行全面自查,确保采购方式均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院党组对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2)针对执行党组决定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党组会决议事项台账,明确决议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院党组对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二是对2025年以来党组决议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办,76项决议均有落实。三是2025年8月11日,在党组会上通报上半年决议执行情况,确保执行到位。四是出台《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健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违纪违法信息互通机制,并明确将干警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审核内容。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掌握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思想政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员分类管理、专业能力建设、职业保障建设等方面情况,撰写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二是制定人才招录计划,根据近三年拟退休干部情况,按需制定公务员招录计划,增加青年比例。三是把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加强对领导班子进退情况、配备需求和优秀年轻干部储备情况的分析研判,对有发展潜力、需要递进培养的及时安排到关键岗位上历练。
(2)针对队伍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办法》,加强考勤、值班情况抽查并进行情况通报。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二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本院10名干警所持有的17本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全面登记与集中收缴,做到逐一核对、应缴尽缴。三是制定《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健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凝聚监督合力。出台《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负面清单,作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3)针对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加强与区人社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劳务派遣人员招录流程,规范招聘条件、招聘范围和招聘程序。二是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计划管理。招聘前填写编外用工招聘审批表报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招聘。三是2025年8月,2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设置经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并在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3.关于机关党建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7月22日,院党组研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本院非常设领导小组和专项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相关岗位人事调动时,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工作交接。二是注重从党员中选拔群团负责人,推动群团干部和党务干部双向交流。2025年7月31日,完成新一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三是院党组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重点听取组织建设、换届筹备等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
(2)针对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7月31日召开支委会,学习《关于在基层党组织深化“海丝先锋”达标创星活动的通知》文件,深入领会文件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二是研究制定《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关于“海丝先锋”达标创星的实施方案》,在本院党员活动室设置“党建制度墙”,将“三会一课”、党员权利、党员义务等基本制度规范上墙公示。三是组织召开干警代表会议,研究红客空间提升工作,听取青年干警的意见建议;对红客空间上墙资料及时更新,丰富党建元素。
(3)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1名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出现日期倒置问题进行核查,明确发展党员各环节的时间先后顺序。2025年7月31日召开支委会,组织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二是建立《聘用制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党组组织关系排查台账》,逐一核实本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党组织关系情况。目前,所有聘用制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党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入本院党支部。三是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本院党支部的聘用制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编入相应党小组,组织其正常缴纳党费、参加各项组织活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谈话提醒2人,提醒谈话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2026年公务员招考尚未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2025年10月,已向上级检察院上报2026年公务员招考用编计划1名,待审批同意后将按要求开展公务员招录工作。
整改时限:2026年8月3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本院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整改成果的巩固与深化仍需持续发力。对此,院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工作要求、更实的工作举措,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洛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一体贯通、与持续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一体贯通、与服务高质量发展一体贯通,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深化问题整改,提升整改实效。结合本院“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盯检察权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进一步深化根源治理,把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与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严防新问题萌发、老问题复燃。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着力实现以整改促业务提升、促管理规范、促作风转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68251880;通信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兴街3号,邮政编码:362011;电子邮箱:qzljrmjcy@163.com。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吴清波】
